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 年第三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浙市监函〔2023〕250号)文件要求,我局联合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单位研究起草了浙江省地方标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你们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4年4月19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无意见也请反馈。
联系人:吴璐璐,15957109505,841238581@qq.com
附件:
1.浙江省地方标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规范》(征求意见稿)0329.pdf
2.浙江省地方标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0329.pdf
3.浙江省地方标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规范》征求意见汇总表.docx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