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000002482517J/2020-0009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6-30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规划信息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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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举措和重点任务

发布日期: 2020- 06- 30 17: 44 信息来源: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根据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举措和重点任务公开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

1.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根据2019年4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抓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等配套制度规范。

2.抓好教育培训,重点做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以及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等业务培训。

3.结合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将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强化民生服务等领域信息公开

4.加强疫情相关信息公开。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5.着力做好稳企业稳增长相关信息公开。探索局属企业专属信息公开模式,精准推送局属企业需求度高、政策措施明确的政府信息和政策问答,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

6.持续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教育、企业改制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针对性做好学前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充分运用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政民互动

7.建立健全重点工作定期发布机制。对照政府工作报告,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加大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推动破解工作堵点、难点,助力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地实施。

8.着力提高政策解读可读性和传播力。局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全年带头解读政策一般不少于2次。注重发挥专家解读作用。更多采用政策简明问答和事例、数据、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解读,拓宽政策解读发布渠道。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出现的误解误读和质疑,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9.及时精准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领导信箱、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在线咨询等渠道作用,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对涉及本单位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公布真相、辟除谣言。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原则上办理结果与建议提案内容同步公开。

四、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质量

10.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对目录所列决策事项除依法不予公开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等,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11.动态调整、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动态调整、及时公开权责清单。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全面摸清文件底数。严格落实“三统一”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12.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

13.高质量实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推广“一件事”“网购式”公开办事模式,提高办事过程透明度,探索通过“浙里办”定向精准推送办事服务和证照到期、办件进度提醒等信息,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五、进一步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14.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在政府网站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莫干山管理局、省直公积金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参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健全门户网站相关功能和内容设置。

15.抓实管好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按照做强主账号和集约节约的原则,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尽快清理整合。严格内容发布前审核把关,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时,相关政务新媒体要按照规定程序,提升响应速度,滚动发布动态信息。

16.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对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提交的申请,以及补正、延期、意见征询、办理结果和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要全面及时录入工作平台。

17.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积极配合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政府公报集中统一刊登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权威、规范发布政策信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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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举措和重点任务
发布时间:2020-06-30 17:44
信息来源: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举措和重点任务公开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

1.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根据2019年4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抓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等配套制度规范。

2.抓好教育培训,重点做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以及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等业务培训。

3.结合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将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强化民生服务等领域信息公开

4.加强疫情相关信息公开。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5.着力做好稳企业稳增长相关信息公开。探索局属企业专属信息公开模式,精准推送局属企业需求度高、政策措施明确的政府信息和政策问答,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

6.持续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教育、企业改制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针对性做好学前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充分运用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政民互动

7.建立健全重点工作定期发布机制。对照政府工作报告,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加大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推动破解工作堵点、难点,助力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地实施。

8.着力提高政策解读可读性和传播力。局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全年带头解读政策一般不少于2次。注重发挥专家解读作用。更多采用政策简明问答和事例、数据、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解读,拓宽政策解读发布渠道。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出现的误解误读和质疑,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9.及时精准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领导信箱、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在线咨询等渠道作用,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对涉及本单位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公布真相、辟除谣言。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原则上办理结果与建议提案内容同步公开。

四、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质量

10.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对目录所列决策事项除依法不予公开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等,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11.动态调整、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动态调整、及时公开权责清单。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全面摸清文件底数。严格落实“三统一”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12.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

13.高质量实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推广“一件事”“网购式”公开办事模式,提高办事过程透明度,探索通过“浙里办”定向精准推送办事服务和证照到期、办件进度提醒等信息,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五、进一步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14.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在政府网站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莫干山管理局、省直公积金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参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健全门户网站相关功能和内容设置。

15.抓实管好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按照做强主账号和集约节约的原则,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尽快清理整合。严格内容发布前审核把关,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时,相关政务新媒体要按照规定程序,提升响应速度,滚动发布动态信息。

16.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对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提交的申请,以及补正、延期、意见征询、办理结果和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要全面及时录入工作平台。

17.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积极配合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政府公报集中统一刊登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权威、规范发布政策信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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