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8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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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浙江省公安厅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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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18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来到浦江县,亲自倡导并带头开展下访接访工作。他曾形象地比喻:“来访群众是考官,信访案件是考题,群众满意是答案。”
20多年来,浙江公安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道路奋勇前行,立足公安主责主业,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开展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全面化解公安信访矛盾,推动浙江成为治理效能最高、人民群众最具安全感的省份之一。
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杨青玖表示,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制度是基层治理的一个样板、一面旗帜,要学思践悟其中的政治担当、为民情怀、科学方法、务实作风,与“枫桥经验”同步推进并持续放大整体效应,让这一制度在新时代基层治理中更加熠熠生辉。
带头挑担 “一把手”包案“啃硬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全省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倾心倾情倾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今年4月至8月,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和集中下访活动,厅领导带领厅属相关警种部门负责人组成14个下访组,与各地市公安机关党委班子成员钻进“矛盾窝”、包案“啃硬骨”,主动回应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浙江公安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部门警种负主体责任的下访接访和化解信访问题责任体系。各级“一把手”亲自审签下访接访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全力推动“骨头案”“钉子案”实质性化解。
活动开展以来,浙江公安累计接收预登记事项3214件,直接办理答复1193件、纳入下访接访2021件,接待信访群众2384人,消除一大批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
领导多下去,群众就少上来。浙江作为市场经济先发省份,各类矛盾问题早发多发,依托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和集中下访,浙江公安将大批问题隐患化解在基层。
全省公安信访总量连续多年保持下降趋势,省公安厅信访处获评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
多元共治 “一站式”解决“一类事”
访前调查准备、访中会商研究、访后限期办结——依托这一规范流程,浙江公安在问题矛盾化解的各环节加强相关部门信息联动、工作联动、力量联动,并根据具体需要组织联合接待,推动信访问题在社会治理中心“一站式”高效协同解决。
“尤其是一些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政策性问题、争议性问题,通过多部门联动现场办公式接访,有利于提高会商研究效率,加快形成工作合力。”省公安厅信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浙江公安将信访工作作为共治警务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推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依托共建共治共享在下访接访过程中以“一件事”带动解决“一类事”。
浙江公安推动“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与“枫桥经验”同步推进、相向发力,让领导干部主动下沉服务、强化群众自治活力紧密结合,形成互为补充、相互贯通的共治体系,切实将矛盾风险隐患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
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充分发动民间“老娘舅”、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群团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组织其参与化解信访问题1900余人次。
法治引领 “清单化”推进“全闭环”
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近年来,浙江公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
今年年初,浙江公安召开全省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会,明确要求依托信访办理“一件事”改革,全面推进“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环节法治化,持续推动公安信访工作法治化向纵深推进。
在推进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中,浙江公安全面规范下访接访程序、明确下访接访责任,将接收的信访事项全量纳入“清单式”销号管理,对接访案件逐案落实包案领导、实行限期办结化解,同时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落实“一案一专班”机制,全力推动信访矛盾问题解决“全闭环”。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在开门接访和集中下访期间,坚持法治引领,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和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同时深入一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面对面开展普法宣传、接受法律咨询,促进群众依法有序上访、理性表达诉求、合理维护权益。
截至目前,全省公安化解5年以上疑难事项47件、10年以上疑难事项15件,带破案件17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61名,追赃挽损9194万余元。
风雨兼程赶考路,击鼓催征再出发。浙江公安将聚焦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创新完善信访工作的机制流程、手段方法,纵深推进全省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法治化和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为浙江公安工作现代化先行提供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