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111/2024-23917 | 成文日期: | 2024-04-18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4-04-18 |
统一编号: | 文 号: |
002482111/2024-23917
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2024-04-1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4-18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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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信息来源:
2024年1月9日我局辖区发生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经查,案件受害人被骗资金经多次转账转入到多个嫌疑账户。目前,我局已将相关涉案账户依法冻结,为保护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对户名赵某阳,卡号622848011892****677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内的24332元、户名李某彬,卡号621785700006****340中国银行账户内的19994元进行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冻结资金。相关涉案银行账户人员如有对上述处理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与我局侦查支队联系。特此公告。
联系人:彭警官,联系电话:87287679
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