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示
索 引 号: | 002482111/2024-00018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公安厅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
统一编号: | 文 号: |
002482111/2024-00018
浙江省公安厅
2024-03-2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29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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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采购管理科
信息来源: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2023 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浙江省公安厅根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机关纪委反映。
浙江省公安厅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