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县(市、区)发改局:
近年来,全省发改系统干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攻坚克难、扎实苦干,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等重要专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丰硕成果,为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我省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两个先行”贡献了重要引领力量。为持续激励全省发改系统干部队伍担当作为、争先创优,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浙江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委党组审议,决定对全省发改系统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等重要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公务员集体给予及时奖励。
一、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要专项工作
1.记三等功集体(5个):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处、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州市人民政府区域合作交流办公室、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
2.嘉奖集体(3个):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设施发展处、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统筹推进唱好杭甬“双城记”重要专项工作
记三等功集体(3个):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镇发展处、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发展处、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处。
希望受奖励的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再创新业绩、再上新台阶。全省发改系统干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凝心聚力、踔厉奋发、毅勇前行,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坚强发展改革力量。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