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评估
二、项目预算:8万元
三、项目内容:
本次评估对象为评估对象为2021年被认定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53家、2023年评估不合格的7家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拟综合采用调查法、人员访谈法、统计分析法、案例研究法等多种方法,将根据各单位提交资料数据进行打分,综合定量评估和定性评议得分,确定工程研究中心综合得分。评估总结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在科技经费支出、人才与队伍、技术条件、科技活动等方面的建设情况和能力,在科研任务、关键技术、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取得的相关成果,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管理和运行机制,在以上评估的基础上形成评估结果。总结分析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的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并从完善管理办法、明确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政策支持等方面,针对性地提出相关建议。
四、服务要求: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综合研究基础较好。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领域有较强的科研和技术力量,尤其在创新平台、创新体系等领域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二是服务响应时间承诺。本课题研究要求完成的时间紧,需要熟悉并开展过国家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或其他创新平台相关方案、政策建议等,具有较好的研究积累。三是专职服务人员经验丰富、水平较高。需要熟悉全省工程研究中心现状基础、相关政策、评价指标等方面的研究人员。
五、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采购响应文件,包括项目实施方案、人员配备方案、报价单(单价)、资质证明、业绩证明材料等。
六、完成时间:2024年11月30日。
六、成果形式:评估报告。
七、其他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询价。
联系人:韩志周,0571-87054876;传真0571-87052901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05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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