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规定,省发展改革委对拟提名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浙江省营商环境无感监测数字化平台”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有异议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书面或来电形式反映。
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秉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真实准确。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方便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
受理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理电话:0571-87054876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