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确认,拟通过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催化剂升级零地改造项目节能报告。为保证审核确认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浙发改法规〔2019〕45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项目节能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
联系处室:浙江省能源局节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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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节能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节能措施 | 能耗及能效对标情况 |
1 | 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催化剂升级零地改造项目 | 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 | 宁波宁咨绿色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不新征用地,更换新型催化剂和吸附剂进行技术改造,主要生产工艺装置为燃料油分离、渣油轻质化、石脑油加氢、加氢改质、硫磺回收、重整联合、PTA联合、PSA等装置,配套建设换热器、压缩机、加热炉、变压器、循环水等辅助生产设备。 | (1)项目加热炉采用95+高效加热炉技术,提升加热炉效率。 (2)新增公用工程循环冷水泵与冷却塔风机部分配套电机采用调速节能技术。 (3)对1#抽出液塔塔顶油气热量实施余热回收,回收余热外供给临近企业作为热源。 (4)采用新型吸附剂和催化剂,大幅提升吸附容量和转化效率。 (5)工艺装置采用热联合设计,将高温物料作为其他装置热源,回收物料热量,减少装置蒸汽消耗量,提高能量利用水平。 | 项目达产后,新增能耗470万吨标准煤,扣除原料用能后80.8万吨标准煤。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1.67吨标煤/万元,主要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为369.72千克标油/吨,达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3〕723号)标杆值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