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是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中的重点专项规划,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水利厅
2021年4月20日
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水安全工作,把水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是水利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水安全是指水旱灾害总体可控,城乡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系统基本健康,水环境状况达到优良,涉水重大安全风险挑战可有效应对,其他重要涉水事务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水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依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贯彻落实全国水安全战略规划和全国“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思路有关要求,是省政府确定的省“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指导全省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依据。
一、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水利发展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级水利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深化实施“五水共治”,深入贯彻“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利监督管理,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浙江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完成。
着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全面推进,建成钦寸、黄南等7座大中型水库,新增水库总库容5.1亿立方米,加固干堤海塘720公里,主要江河干堤达标率提高至87%,新增强排能力2050立方米每秒,杭嘉湖、萧绍、宁波等平原强排基本成网。完成623座水库除险加固、3020座山塘整治、148万亩圩区综合整治。成功防御了“利奇马”“鲇鱼”等超强台风和太湖、钱塘江流域各两次大洪水,全省水库无一垮坝,主要江河堤防、标准海塘及闸站无一决口,因洪涝灾害受灾人口和年均洪涝灾害损失率降至历史最低。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新昌钦寸水库、杭州千岛湖引水、舟山大陆引水二期等一批重点水源及引调水工程相继建成发挥效益,新增工程年供水能力15.9亿立方米,杭州、宁波等重点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1054万农村人口饮用水达标提标,基本实现城乡同质、县级统管。实施美丽河湖建设,治理河流5000余公里,创建省级美丽河湖316条(个),河湖库塘清淤3.69亿立方米,实现了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的目标,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406平方公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21个百分点,在全国率先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河湖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五年累计开工重大水利工程140项,完工119项,完成投资2880亿元。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美丽河湖”建设连续两年入选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幸福感、获得感。
全面加强管理改革,提高行业发展能力。水资源管理全面加强,启动节水行动,93%的县(市、区)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37.1%,在保证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用水总量下降9.6%;《浙江省水资源条例》修订实施。水旱灾害防御制度体系基本形成,重要流域防洪规划和调度方案迭代完善,钱塘江流域防洪减灾数字化平台在2020年新安江水库防洪调度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河湖管理手段不断创新,河湖长制全面建立,在全国率先出台《浙江省河长制规定》和《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河湖水域实现动态监管,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出台10项规程和地方标准,完成万余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规范,建设质量连年保持水利部考核A级,项目总承包EPC、全过程咨询等建设管理模式快速发展。省市县三级监督体系基本建立,农饮水、水库安全运行等重点领域监管取得成效。水利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全省水文测站实现水位、雨量自动监测,浙江省水管理平台集成运行,“智慧水利”试点先行。水利改革创新不断深入,水利“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水利事项实现100%网上办,平均办事效率提速近七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完成。重大水利科技研究取得一批管用成果,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3项,推广水利先进实用技术48项。水利法规体系日趋完善,规划体系进一步健全,水利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水利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我省水安全处于基本安全状态,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智慧水利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为争创水利现代化先行省打下了良好基础。
表1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 别 | 序 号 | 指标名称 | “十三五” 规划目标 | “十三五” 期末完成 |
约 束 性 | 1 | 用水总量控制(亿立方米) | [〈224] | [163.9] |
2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 | 20 | 50.1 |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 | [〈24] | [15.0] | ||
3 |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 | 23 | 37.1 | |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立方米) | [〈35] | [27.4] | ||
4 |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78] | [97.5] | |
5 | 大中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合格率(%) | [100] | [100] | |
预 期 性 | 6 | 河湖库塘清污(淤)量(亿立方米) | 3.5 | 3.69 |
7 | 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率(%) | [67] | [93] | |
8 | 新增强排能力(立方米每秒) | 2000 | 2050 | |
9 | 新增工程年供水能力(亿立方米) | 15 | 15.9 | |
10 | 新增水库总库容(亿立方米) | 5 | 5.1 | |
11 | 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人口(万人) | 803 | 1054 | |
12 |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 100 | 118 |
注:1. [ ]为期末达到数,其余为期内完成值,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采用2015年可比价。
2.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主要针对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的717个重点水功能区,评价指标为COD、氨氮两项指标。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构建新发展格局,我省将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水安全保障面临新的使命和机遇。
1.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水利提出了新要求
进入新发展阶段,水利工作需要在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等方面实现升级,在提升防洪标准、增强水资源供给韧性、全域建设幸福河湖等方面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把握根本宗旨、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贯穿于水利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坚持系统观念,持续推进改革,提升创新能力,完善普惠共享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提高水利领域公共产品的供给质量。构建新发展格局,要通过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拉动内需,增加有效供给,为畅通经济循环作出水利贡献。
2.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给水利提出了新任务
我省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要求我省构建与国家战略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格局,统筹现状基础条件和规划发展目标,努力打造具有浙江特色、体现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的水利标志性成果,高水平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建设。
3.数字化改革为水利发展指明了新方向
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水利必须加力加速、尽快融入,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以水利数字化改革撬动各方面改革,推动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行业管理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提供支撑,大力提升管理服务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4.建设幸福河的号召要求水利有新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发出“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伟大号召,水利须积极谋划共建共享治水新路径和便民富民新举措,持续提高河湖系统治理水平,进一步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使幸福河湖建设成为促进全省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让水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5.“国家水网”建设为水利带来新机遇
建设国家水网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要决策,是新阶段水利建设的总抓手,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浙江水网建设是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的根本之策。我省水利要抓住机遇、顺势而上,争取将我省重要江河和重大水利工程纳入国家水网工程体系,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强基础、增功能、优布局、利长远的重大工程,解决防洪薄弱环节,提升资源保障水平,全力构建安全美丽的“浙江水网”。
(三)存在问题
对照我省高质量发展要求、现代化先行省目标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我省水安全保障还存在一些明显短板。城市整体防洪标准不高,部分城市新区未得到有效保护,水库除险加固任务艰巨,小流域山洪还存在突出风险。全省域水资源配置总体格局尚未形成,多源互济的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仍不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障不足。幸福河湖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河流生态需水未能优先满足。水利数字化改革尚处于起步阶段,水利信息感知、处理能力和社会化应用等相对滞后;水利工程重建轻管、重大轻小、重主体轻配套等现象仍然存在。贯彻落实“十六字”治水思路的制度体系不够健全,政府与社会协同治水的投融资机制有待深化,基层水利队伍力量明显不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浙江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以强化我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水安全保障为目标,坚持“党建统领、业务为本、数字赋能”的浙江水利工作基本要求,构建完善“浙江水网”,打造“重要窗口”水利标志性成果,逐步实现水利高质量发展,争创水利现代化先行省。
(二)基本原则
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安全。以满足人民群众进入新发展阶段对水安全不断提高、日益多元的需求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方法,综合提升水灾害防御、水资源供应、水生态修复、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保障能力。
生态优先,人水和谐。坚持生态文明理念,合理安排生活、生态、生产用水,协调好涉水活动与水生态、水空间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系统治理,拓展功能。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城市乡村、水下岸上,系统解决水问题。加强部门间治水协同,拓展水工程与水域空间的综合功能,增强水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期间解决防汛薄弱环节的重要批示精神,把加快解决防洪薄弱环节作为“十四五”的首要工作,完善防洪工程体系。
数字赋能,综合提升。将数字化改革贯穿水利工作全过程,推动治水领域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系统性重塑,整体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高水平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浙江水网”总体格局
水利工程网络化是水利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建设水网是系统思维、系统方法在治水领域中新的具体实践。通过形成网络,丰富水流的交换途径、提高交换效率,水工程协同综合,水信息实时集成,在更广的空间范围、更大的时间尺度、更高的智慧化水平上,对水资源进行调节,进而有效提高防汛抗旱、资源配置、水生态修复的效能和韧性。
在全省域以主要河流湖泊为基本脉络,以海塘和堤防工程为安全屏障,以跨流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和洪水分泄通道为水系沟通手段,以重要湖库闸站为调节枢纽,形成水网的工程基础;建设集涉水信息采集、集成、分析、预警、控制、调度于一体的智能网络,形成工程和智能管理交相呼应,水系互联、生态绿色、体系完备、标准适宜的浙江水网。防洪保安网、水资源配置网、幸福河湖网和智慧水利网是“浙江水网”在不同维度的映射,四张网相互联系,是“浙江水网”大系统的子系统。
洪涝可防、风险可控的防洪保安网。以海塘工程和堤防工程为基本屏障,城市防洪工程形成区域封闭圈,大中型水库、水闸和泵站作为洪(涝)水调控的枢纽,高速水路、分洪通道实现洪水在不同区域的快速交换,着力形成“一带五原八江百城千库”的立体化防洪减灾体系。上蓄、中旅、下排、外挡并举,统筹推进海塘安澜千亿工程,筑牢沿海地区防台御潮安全带;建设五大平原高速水路工程,增强涝水外排能力;实施主要江河干堤提标加固及生态化改造,补强近百座城市及重要城镇防洪薄弱环节;推进水库增能保安工程,实施千余座水库的新建、提升改造、除险加固和系统治理。系统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互联互通、多源互济的水资源配置网。以江河源头地区的控制性工程为主要水源,以河口水利枢纽为水源调配的重要补充,以引调水骨干工程为平衡不同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的必要手段,着力形成“六源三湾十中枢八通道”的水资源配置大格局,辅以水资源高效集约利用管理手段,提高供水韧性和应对极端干旱能力。
功能融合、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网。以八大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为主要脉络,以中小河流为次级网络,以湖泊水库为重要节点,着力形成“八带百廊千明珠万里道”的全域幸福河湖。将河流湖泊及滨水岸带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系统治理,保障河湖生态流量、维持河湖自然形态,在实施传统的筑堤防洪、引水灌溉等基础上,采取水生态修复措施,同时,综合采取源头污染防控、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环境整治、土地综合治理等手段,同步建设农村交通、休闲健身、文旅康养等基础设施,优化滨水岸线布局,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优质发展空间,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智慧高效、融通共享的智慧水利网。围绕防洪保安、水资源配置、幸福河湖等三个体系的高效运行、科学调度,以水流、水空间、水工程为对象,建设全面覆盖、实时精准的信息基础设施,提高信息感知、数据处理、趋势预测、调度决策辅助等方面的智慧化水平,实现在数字空间对三个体系的准确表达和有效控制,形成与实体工程网相对应的智慧水利网。
(四)发展目标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到2035年,水安全保障体系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基本实现高水平水利现代化。建成洪旱无虞、饮水放心、用水便捷、亲水宜居的“浙江水网”,防洪工程体系完善,防洪御潮能力达到国际同类地区先进水平;全省域互联互通、互调互济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形成,水资源集约节约水平国内领先,粮食安全需水全面保障;全面建成幸福河湖,河湖水系生态健康;水法规体系健全,涉水事务监管精准高效,水文化繁荣发展,充分发挥协调人水关系的基础作用;高水平建成智慧水利,水利发展内在动力强劲。党全面领导的高效执行体系在水利行业全面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推进,“清廉水利”全面建成。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基本建成安全美丽的“浙江水网”框架,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水利数字化改革全面推进,形成一批“重要窗口”水利标志性成果。
一是构建完善“浙江水网”的基本框架。重要流域、区域防洪突出薄弱环节全面消除,国家和省级水网架构层次明晰、相互衔接,浙江水网在防范风险、配置资源、修复生态等方面作用充分发挥。
——解决防洪突出薄弱环节,构建高标准防洪保安网。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协调好防洪和资源配置、生态修复的关系,全面解决防洪突出薄弱环节。堤顶高程不足、结构薄弱等问题海塘全面提标加固,建成一批高标准生态海塘;病险水库山塘及时加固处理,病险率控制走在全国前列;小流域山洪预警措施完善,山洪灾害系统治理。县级以上城市防洪(潮)排涝能力基本达标,具备抵御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洪水的能力。重要河流基本建有控制性工程,平原高速水路有序推进,八大流域干流堤防全面达标,五大平原排涝能力基本达到20年一遇,跨流域区域调节洪水的分洪通道谋划推进,蓄滞洪区布局优化,流域洪涝调度精准有序。
——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构建高水平水资源配置网。城市供水实现“一源一备”;全省供水水库调蓄库容达我省水资源总量的22%;提高浙东引水等一批既有水资源配置骨干工程的输配水能力,建成瓯江引水等一系列工程,恢复增强乌溪江引水等工程能力,努力形成浙北、浙东、浙中三大区域配水通道框架。农村供水水源稳定,农村规模化供水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大中型灌区灌溉供水保证率全面达标。
——维护河湖健康活力,构建高品质幸福河湖网。全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实现美丽河湖向幸福河湖的迭代升级。形成行洪通畅、生态良好、功能综合、文化彰显的幸福河湖主要脉络,打造安全流畅、水清景美、生态健康、富民惠民的次级网络,城乡居民15分钟亲水圈覆盖率达到85%;河湖管控制度完善,基本水面率保持在5.66%以上。河湖生态价值转化通道全面打通,全民爱水护水氛围浓厚。
——信息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构建高效能智慧水利网。水利智能感知体系与一体化应用体系基本构建,精准协同高效的智慧水网初步形成,水库和有重点防洪任务的河流水文监测、大中型水库安全监测、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监测实现全覆盖,初步实现洪水实时预报、工程实时调度、风险及时预警、涉水行为实时监控。基本形成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数字水库、数字河湖等在全国示范引领。
二是基本实现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涉水事务监管能力持续增强,重点领域改革有所突破,“党建引领、业务为本、数字赋能”的工作体系全面形成。水法规体系基本健全,水利监督管理机制基本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不断完善,监测预报预警调度与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落地见效,水资源节约、保护、开发、利用等环节得到有效监管;河(湖)长制提档升级,河湖空间及涉水行为有效监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管水护水;水利工程建设标准与质量大幅度提高,水利工程“三化”改革取得实效。政府主导、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水利投融资机制更加完善,水利资产资源价值转化和反哺路径不断完善,水利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浙江水文化实现创新性发展,水利队伍能力与建设管理要求相适应。
三是全面推进水利数字化改革。数字化改革理念和思维深入人心,数字化手段成为工作主要方式,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一数一源”的数据管理机制有效运转,信息数据共建共享基本实现,水利数字化决策、服务、执行、监督、协同治理体系基本构建,水事务应用场景全面实现数字化重塑。
四是形成“重要窗口”的水利标志性成果,争创水利现代化先行省。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着力点,体系完备、安全美丽的“浙江水网”建设先行示范,奋力打造海塘安澜、小型水库系统治理、水旱灾害精准防控体系等浙江样板;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出发点,普惠共享、群众有感的全域幸福河湖和城乡同质饮水建设走在前列;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精密智控、高效服务的智慧水利和行业监管工作引领全国;坚持“节水优先”,打造生态绿色、节约集约的南方丰水地区节水标杆省份。
表2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主要指标表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十三五”完成 | “十四五”目标 | 指标类型 |
节约用水 | 1 | 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 163.9 | 〈196 | 约束性 |
2 |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 | [37.1] | [16] | 约束性 | |
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 | [50.1] | [16] | 约束性 | ||
3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602 | 0.615 | 预期性 | |
防洪保安 | 4 | 海塘工程病险消除率(%) | 75 | 95 | 约束性 |
5 | 城市防洪达标率(%) | 80 | 95 | 约束性 | |
6 | 小型水库系统治理达标率(%) | / | 95 | 预期性 | |
7 | 水旱灾害损失率(%) | (0.34) | (〈0.32) | 预期性 | |
水资源配置 | 8 | 城乡供水水源保障达标率(%) | 75 | 95 | 预期性 |
9 | 农村规模化供水人口覆盖率(%) | 78 | 85 | 预期性 | |
幸福河湖 | 10 | 基本水面率(%) | 5.66 | ≥5.66 | 约束性 |
11 | 水土保持率(%) | 92.4 | 93.2 | 预期性 | |
12 | 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 | / | 〉95 | 预期性 | |
13 | 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 | / | 〉90 | 约束性 | |
14 | 城乡居民15分钟亲水圈覆盖率(%) | / | 〉85 | 预期性 | |
智慧水利 | 15 | 水事务智能化应用场景覆盖率(%) | / | 60 | 预期性 |
16 | 大中型水库安全监测自动化覆盖率(%) | / | 98 | 预期性 |
注:1)带()指标为5年平均值,带[ ]为5年累计数,其余为期末达到数。
2)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是指2025年较2020年下降率。
3)水旱灾害损失率指水旱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GDP的比例。
4)城乡供水水源保障达标率是指城乡供水水源保障能力达标的县(市、区)数量占全省的比例。城乡供水水源保障能力达标从水量、水质和应急备用等方面综合评价。
5)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是指达到生态基流考核要求的重点河湖控制断面数量占重点河流控制断面总数量的比例。重点河湖是指纳入生态流量管控的河流。
6)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是指划定了河湖管理范围、明确了岸线功能分区和管理要求的重要河湖数量占重要河湖总数量比例。重要河湖是指设立了省级河湖长的河流和湖泊。
7)水事务智能化应用场景覆盖率指水利数字化改革核心业务中建设智能化应用场景占所有应用场景的比例。
三、补短板锻长板,构建完善“浙江水网”
“十四五”期间,开展八大工程建设,逐步完善“浙江水网”基础设施体系。着力推进海塘安澜千亿、水库增能保安、平原高速水路、主要江河堤防等工程,筑牢防洪保安网坚实屏障;扎实推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提高水资源配置网供给韧性;全域实施幸福河湖工程,厚植幸福河湖网生态底色;迭代升级数字水利工程,增强智慧水利网感知能力;持续深化乡村振兴水利工程,织密“浙江水网”。
(一)海塘安澜千亿工程
以防范重大风险为出发点,系统运用区域连通、塘顶贯通、内外互通、功能融通、政策打通举措,协同推进海塘安全提标、生态提质、融合提升、管护提效,建设安全可靠、绿色生态、功能综合、运行高效的海塘工程体系,实现海塘安澜。到2025年,开工建设1000公里海塘,全面消除485公里问题海塘的安全隐患,“安全+”交通、文旅、生态示范成效初步显现,海塘管理产权化、物业化、数字化全面推行。因地制宜采取拼宽增稳、打桩固基、抛石抗冲、固坡防浪、塘河排水等措施,提高海塘安全度;统筹自然岸线和海塘人工岸线,因地制宜采取打造生态廊道、生态化改造塘身结构、改善海塘内外互通性等措施,提升海塘岸线生态品质;打造开放共享的车行、骑行、步行贯通走廊,建设一批有历史、有内涵、有故事、各美其美的文化长廊,提高海塘与深水岸线利用、渔港建设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协同发挥海塘综合功能。
专栏一 海塘安澜千亿工程
环杭州湾区海塘。实施杭州南北大塘、萧围西线、萧山区浦阳江治理、海宁百里钱塘综合整治提升、海盐秦山至敕海庙段、宁波杭州湾新区段等海塘提标加固工程。 浙东沿海海塘。实施舟山海洋集聚区、舟山千岛中央商务区、台州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临海市南洋涂、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等海塘提标加固工程。 |
(二)水库增能保安工程
统筹考虑洪水出路和资源化利用,增蓄、提能、分值并举,系统提升江河源头洪水调蓄能力。到2025年,新增水库总库容5亿立方米,新增和恢复水库防洪库容2亿立方米。在钱塘江、瓯江、曹娥江等流域新建一批控制性工程,进一步增强上游蓄洪能力。根据新形势新需求,完善已建大中型水库功能,提升改造一批水库规模,挖掘水库效用潜力。谋划布局一批流域分洪滞洪工程,推动椒江等河口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创新思路解决安华水库等一批长期未解决的遗留问题。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以“三通八有”为目标全面实施小型水库系统治理。
专栏二 水库增能保安工程
大中型水库工程。建成衢州开化、宁波葛岙、临安双溪口、义乌双江、三门东屏、遂昌清水源、磐安流岸等10座水库;力争丽水莲湖、绍兴镜岭、台州椒江河口水利枢纽、衢州寺桥、嵊州三溪等水库开工建设。 水库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杭州青山、诸暨陈蔡、庆元兰溪桥、临安里畈等10座大中型水库提升改造;力争衢州湖南镇、诸暨安华等水库提升改造开工建设。 蓄洪分洪工程。实施平阳南湖分洪、余姚小泾浦蓄滞等工程;开展杭州南湖分洪通道、东苕溪应急东分通道、宁波海曙调蓄湖等前期研究。 大中型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开展黄岩佛岭、金华金兰、象山平潭、鹿城仰义等9座中型水库和衢州长风等大中型闸站除险加固。 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开展核查评估,实行分类处置,强化责任落实,深化标准化管理,完成4000座小型水库系统治理。 |
(三)平原高速水路工程
以拓浚通道、加高堤防、河隧结合、泵闸联运、多级强排等工程手段,建设平原高速水路,加大排水通道源头和排水口门之间的水位落差,实现涝水快排,以适应我省土地资源紧缺、沿海平原地势低洼、排水不畅等条件。到2025年,建设高速水路3条以上,新增强排流量1000立方米每秒。在杭嘉湖、萧绍、宁波、温黄、温瑞等沿海平原布局高速水路,建立骨干河道、联通河道、毛细河网等三级平原河网体系,逐步建成功能清晰、分级管控的平原高速水路网,进一步增强平原排涝能力,并为实现平原清水打好基础。与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加强衔接,重点协调流域防洪排涝与城市排涝需求,明确平原城市的地面控制高程和外江控制水位,为破解城市“看海”难题提供水利条件。先行推进嘉兴、湖州南太湖新区等平原地区河网水系重构,整体打造具备防洪、排涝、生态、景观等综合功能的水系格局。
专栏三 平原高速水路工程
杭嘉湖平原。实施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杭嘉湖北排通道、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骨干排涝等21项工程。 萧绍平原。实施杭州大江东片外排、绍兴袍江片东入曹娥江排涝、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等7项工程。开展浙东运河综合整治等工程前期研究并争取开工。 宁波平原。实施余姚扩大北排、慈溪北排等10项工程。开展海曙沿山导流河、大嵩江综合整治等工程前期研究并争取开工。 台州沿海平原。实施路桥青龙浦、温岭南排、玉环漩门湾拓浚排涝、临海大田平原排涝二期等10项工程。 温州沿海平原。实施温瑞平原排涝、乐柳虹平原排涝、江西垟平原排涝、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平阳瑞平平原排涝、龙港新城排涝调蓄等12项工程。 |
(四)主要江河堤防工程
根据发展需求,复核确定主要江河、重要城市的防洪标准,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基础上,增强服务城市的功能,统筹固堤保安、筑堰护滩、通径造景等综合措施,实施江河干堤提标加固及生态化改造。到2025年,提升加固干流堤防300公里,确保城市防洪保护圈闭合。重点实施钱塘江、椒江、飞云江等流域干堤加固,开展杭州、临海等城市防洪提标加固建设,补强城市扩展区防洪薄弱环节,预留应对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措施。
专栏四 主要江河堤防工程
环太湖及东苕溪治理工程。实施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东苕溪防洪后续西险大塘达标加固等工程。 钱塘江治理工程。实施富阳富春江治理、北支江综合整治、建德三江治理提升改造、永康城市防洪、诸暨浦阳江治理三期等19项工程。 瓯江治理工程。实施鹿城戍浦江河道整治、丽水大溪治理提升改造等4项工程。 甬江治理工程。实施奉化东江剡江堤防整治二期、海曙鄞江堤防整治、余姚下姚江堤防整治、奉化江干流堤防整治等4项工程。 椒江治理工程。实施台州椒江治理、仙居永安溪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二期、临海城市防洪二期等4项工程。 飞云江治理工程。实施瑞安飞云江治理二期、文成县城防洪提升等3项工程。 |
(五)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
贯彻落实《浙江省水资源条例》,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完善“六源三湾十中枢八通道”水资源配置格局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新安江、湖南镇、滩坑、珊溪、紧水滩等“浙西南五库”及太湖的战略水源作用,使之成为我省水资源配置体系中的龙头,研究钱塘江南北源沟通、沿海水库链连通等工程措施。提高浙东引水向杭州湾南翼曹娥江大闸的输水能力,开展椒江河口水利枢纽、楠溪江河口大闸的前期研究,增加杭州湾、台州湾、温州湾的水资源保障能力。推进台州长潭水库增容清淤、绍兴汤浦水库扩容、安吉老石坎水库扩容等水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推进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扩大原水管网互联互通覆盖范围,串联已建在建水源,加大优质水资源丰沛地区向舟山等缺水地区配置,重要城市努力实现多个水源连通,力争形成环网。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再生水、雨水集蓄利用和海水淡化设施。到2025年,新增年引供水能力15亿立方米,其中水库优质水年供水量4亿立方米,系统解决2020~2021年冬春干旱暴露的水资源保障突出问题,提高全省供水系统韧性和干旱风险防控能力。
专栏五 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
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水源工程。推进台州朱溪水库、绍兴汤浦水库扩容、安吉老石坎水库扩容、宁海清溪水库、慈溪慈西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实施嘉兴域外配水(杭州方向)、温州瓯江引水、舟山嵊泗大陆引水、丽水市滩坑引水、舟山本岛水资源优化利用等12项重点引调水工程,争取开工浙北太湖引水、浙中城市群水资源配置等工程;实施洞头陆域引调水、岱山磨心水库及河库联网等县级城市引供水工程。 谋划研究一批跨区域引调水工程。推进浙江沿海水库链连通、环杭州湾南翼新区供水一体化、浙北水库群联网联调、钱塘江南北源沟通等跨区域引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明确工程总体方案,谋划推进浙西南五大水库连通工程。 |
(六)幸福河湖工程
幸福河湖建设是我省“十三五”美丽河湖建设的升级版,按照“美丽河湖+”的理念,编制幸福河湖建设行动计划,建立幸福河湖评价指标,完善幸福河湖建设的顶层设计,开展重要河湖生态健康评价。推进钱塘江、瓯江、苕溪、大运河等八大水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结合新建干流堤防、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建设幸福河湖示范段,对已有干流堤防实施生态化改造,形成主要江河湖泊的幸福河湖引领带;推广建德等地以县域为单元创建幸福河湖的试点工作,结合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等,打造30个幸福河湖试点县,形成100条左右由主要脉络向次级网络传导的幸福生态廊道;发挥幸福河湖建设的综合功能,结合水利风景区建设,在江河水系汇集、水陆交通方便、城乡人口集聚、具备产业发展潜力的滨水空间,营造功能综合、亲水便捷的重要节点,成为我省大地上星罗棋布的“千颗明珠”。实施“百江千河万溪”水美工程,贯通从源头到河口能漫步、可骑行的滨水绿道,全省城乡基本普及15分钟亲水圈。到2025年,建设亲水岸线5000公里,完成15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
专栏六 幸福河湖工程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河湖治理工程。实施嘉善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和示范区蓝色珠链工程,打造幸福新水乡样板。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开展钱塘江、瓯江、苕溪、大运河、甬江等流域水生态修复,实施宁波清水环通、衢州幸福水岸、丽水碧湖平原、建德寿昌江、兰溪赤溪游埠溪等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整体推进流域面积50~3000平方公里中小流域综合治理,治理河长3000公里。 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开展农村水系连通及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全国试点,创建“水美乡镇”500个。 水土保持工程。实施重要水源区、重要生态廊道区、沿海生态防护带水土保持项目;实施重点片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低山丘陵农林生态修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0平方公里,开展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实施水土保持监测站网等“五提升”工程。 |
(七)数字水利工程
建设数字水利工程,提升信息感知处理能力,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是深入推进水利数字化改革的基础。
“十四五”期间,加快水利“新基建”建设,结合工程带信息化等形式,推进北斗卫星、无人机、无人船、视频AI等先进技术和装备运用,提升水利感知能力和覆盖率。提升水文感知能力,优化站网布局、完善监测功能,提高新安江库区、八大流域干支流汇合口等重点区域的水文监测能力,加强与相邻省份的协同共享;结合工程建设完善水文监测设施,全面掌握我省出入太湖、省际边界、入东海等的水量情况;实施已建水文测站现代化改造,持续完善预报站网。提升工情感知能力,高标准布设结构安全、运行状态等工程感知设施。提升水资源及河湖监测能力,实时掌控用水户取用水量,动态监测生态流量,实现水域、河道地形、河湖岸线的实时动态监测。提升数据处理能力,依托数据超算中心提升水利海量数据分析处理效能,实现高性能计算资源“云共享”。
专栏七 数字水利工程
水文测报。新建干流、主要干支流汇合口、水库出入库、沿海滨湖五大平原口门、杭嘉湖平原出入太湖(省界)、重点引调水工程等流量站254个,新建产业集聚区和乡镇中心区河道、大中小型水库、千岛湖库区、沿海河口水位(潮位)站1261个,新建山区行政村中心区、山洪灾害影响区、暴雨集中区雨量站665个;改建各类水文测站3700个;新增省级报汛站116个,新增江河水库预报站54个,新建和完善196个站点预报模型。 水利工程监测。开展大中型水库、1000公里海塘、300公里堤防的渗流、变形等自动化实时监测,实施闸门控制自动化提升,有重点防洪任务的水利工程运行工况监测全覆盖;推进3200座小型水库视频监控建设,开展1000座小型水库渗流、大坝表面变形实时监测;千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监测全覆盖;完成20个大中型灌区骨干渠道水位、流量自动化监测提升;开展630个高坝山塘视频监控、水位实时监测;完成1200座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自动监测改造;完成2000座万方以上山塘信息化建设。 水资源及河湖监测。开展2400个取水量1-5万方自备取水户在线实时监测;新(改)建42个河湖生态流量监测站,新建水源地水质站102个、省级水质站91个,优化布设27个水生生物监测站;实施六大河口等重要江段地形监测。 |
(八)乡村振兴水利工程
围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促进共同富裕目标,系统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城乡同质饮水标准,遵循“城乡统筹、统一管护”,加快农村供水水源建设,持续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农村规模化供水,稳步开展老旧设施和管网更新改造,巩固提升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快灌区现代化改造,结合土地整理、农业设施等建设,全面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有序推进圩区建设,进一步优化重构乡村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格局。开展山塘安全动态评估,全面消除直接威胁群众安全的屋顶山塘和小型水库的安全隐患,建设美丽山塘;实施绿色小水电现代化提升工程,创建生态水电示范区。
专栏八 乡村振兴水利工程
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新改扩建小型水库、山塘、联通工程、引水工程80处以上,饮水困难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开展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创建。 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重点推进4个大型灌区、24个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大中型灌区骨干设施完好率达到90%。 杭嘉湖圩区整治工程。综合整治杭嘉湖圩区100万亩。 山塘综合整治工程。以“安全、惠民、标准、秀美”为目标,综合整治山塘2000座,创建“美丽山塘”2500座。 |
四、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水利治理能力
(一)加强水资源管理
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落实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开展县域水资源承载力评价,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率100%。完成钱塘江、瓯江、苕溪、甬江、椒江、飞云江等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明确流域水资源利用上限,定期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评价。全面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制度,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节水评价机制,明确产业平台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制定项目准入水耗标准。加强重点领域节水,以提升用水效率、水源分质供水、打造节水标杆等为主要抓手,促进节水行动六大工程落地落实。
推动水资源管理创新。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巡查、用水监测统计等制度。加强水资源数字化管理,实现水资源“供、用、耗、排”全过程管理。探索水资源产权改革,强化水资源用途管制,推行用水权市场化交易;逐步形成水价动态调整机制;拓展节水融资模式,完成20个以上合同节水试点项目;制定节水奖励办法,研究协同促进节水的政策措施;贯彻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办法》,推动节水认证;建立先进用水定额体系,严格用水定额管理。
(二)加强水旱灾害风险管理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建重于防、防重于抢、抢重于救,牢牢守住水旱灾害风险防控底线,确保“超标准洪水不打乱仗,标准内洪水不出意外,水库不失事、山洪灾害不出现群死群伤”。
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制度体系。制定山洪灾害预警、水利旱情预警、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与管理等办法;动态修编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应急预案、流域性洪水调度方案、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等预案方案;在相关规划中安排应对水旱灾害“黑天鹅”“灰犀牛”的手段;积极推行水利工程防洪调度利益补偿和洪水保险。
提升水旱灾害调度预警能力。建设完善八大流域防洪调度决策辅助系统,强化水旱灾害风险识别,深入开展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和隐患调查,摸清底数,建立清单,常态化开展风险识别和隐患监督排查,动态更新完善主要江河、主要平原洪水风险图,推进洪水风险图社会化应用。加强区域水源调度管理,实时掌控预判区域水资源储备及用水状况。
科学防治山洪灾害。全面划定防御区域,分级识别山洪风险区;推行“雨量和水位并行、监测与预报融合”预警模式,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开展灾害链、灾害机理的综合研究,加快实施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推进山洪灾害系统治理。
提高水旱灾害防御技术支撑能力。建立预警指标动态更新机制,积极推进分区、分级“靶向式”精准预警;优化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品类结构和储备布局,加强抢险技术、新装备研究,提高物资调运抢险效率,实现抢险物资6小时到达抢险现场;加强防洪调度和水利工程应急抢险专家队伍建设,开展洪水调度和水利工程抢险演练。
(三)加强河湖管理
继续深化河湖长制。建立完善河湖长在线评价机制,大力推广公众护水“绿水币”等,提升公众治水参与度;积极发挥总河长令、督办单等的推进作用,推动河湖长制“有名”到“有实”。
规范水域岸线管控和开发利用。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水域保护规划、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落实水域管理范围线,合理规划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建立健全河湖健康评价、河湖水域在线监管等制度,优化涉河涉堤、水土保持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优化区域水评程序,利用视频AI等数字化手段,科学开展水域岸线空间、功能与资源管控。贯彻实施《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加强新安江流域水生态保护。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实现人为水土流失常态化监管。
切实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完善生态流量确定技术标准,分区分类确定河湖生态流量目标,制定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建立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快河湖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监测站点建设,实现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生态流量管控全覆盖;积极争取天台等地列入全国水生态监测试点。
创新河湖管理模式。探索水域管理新模式,开展湖州“水域银行”试点。坚持融合发展,在确保安全、生态的前提下,开放河湖水岸空间,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水生态产品,推动绿色产业“拥河”发展,把河湖资源转化为城乡发展、农民致富的经济优势,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快速通道。
(四)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树立质量为导向的建设理念。从设计理念、技术标准、建设材料及资金投入等方面促进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不断提升;注重发挥水利工程建设的引领作用,带动水利应用科学研究和水利信息化,为加强工程管理、传承弘扬水文化创造基础条件;完善水利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参建各方质量意识。深化项目前期论证,重视水文、地勘等基础工作;深入剖析项目制约因素,加强部门间的前期协同;积极推广总承包、全过程咨询、代建制等新型建管模式;加强水利建设资金监管;有序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
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加大工程建设中安全设施的投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清单,落实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水利工程稽查检查力度,强化工程安全生产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持续开展重大水利工程文明标化工地创建。
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转型升级。紧扣在建工程和市场主体两大管理对象,整合共享建设相关信息资源,全省在建水利工程统一纳入水平台在线监管。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加快实现动态评价、自动更新、分类监管、联合奖惩,切实维护水利建设市场规范运行。
(五)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严格落实依标管理。完善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标准体系,修订《大中型水库管理规程》等地方标准和《水利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护责任和任务,实现规模以上水利工程注册登记应登全登、安全鉴定应鉴必鉴、维修养护应修尽修、安全隐患应消即消、控制运用能优则优,守牢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底线,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功能效益。
全面推行“三化”管理。推行产权化管理,全面完成规模以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权利归属明晰、审批手续完备、已竣工验收的水利工程全面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以产权为纽带,明晰工程管护责任主体;推广以大带小、小小联合和县级统管的水利工程管理模式,研究PPP、EPC等建设管理模式下的建后运行管理机制。推行物业化管理,积极培育水利工程物业管理市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工程管护,规模以上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覆盖率达到60%。推行数字化管理,开展数字水库、数字闸站、数字堤塘、数字灌区建设,全方位、全要素、多维度实时监测水利工程安全状况,构建各级水利部门和水管单位联动协同的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集成应用,1000个水利工程实现智慧管理。
改造提升管理设施。按照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手段先进的要求,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设施现代化。完善防汛道路、通讯设施、备用电源及照明设施、办公生产生活用房及文化设施、车船及附属设施、应急抢险与放空设施等水利工程管理配套设施。规范设置水利工程标志标牌和界桩。大中型水库、大型闸站、二级以上堤塘管理设施配套全面达到国家要求。
优化工程控制运用。加强汛限水位动态控制和旱限水位的研究推广,破解制约水利工程功能效益发挥的瓶颈。加强流域、区域水库、闸站等水利工程群联合运用调度,形成共享互济机制。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降等报废工作,率先研究制定水库降升等和报废实施细则;全面调查沿海一、二线海塘,明确一、二道防线并严格管理,对功能需求消失的海塘实行退出机制。以湖南镇水库等为试点,开展大中型水库功能调整。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社会经济效益评价,为进一步优化水利工程体系和运用提供决策依据。
(六)加强水利监督管理
加强水利监督管理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既要通过管理强化对全社会涉水行为的规范,纠正人的不当行为,又要通过监督促使水利行业责任主体履职担责,积极主动、依法依规行使管理职责。
完善水利监管机制。制定内部监管清单,建立省级、市级、县级和综合、专业、日常“三纵三横”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各业务领域的法规制度,针对不同监管对象特点,制定监督检查表单,明确监督内容、标准、责任、处置措施等。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省市县事权划分,制定监管方案,实行清单式监管。
创新监管方式。采取市场化、专业化方式,提升水利监管能力;探索“开门监管”工作机制,为公众参与监督提供便利;持续推进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协同监管机制;深化“互联网+监管”,推进掌上执法常态化运行,优化整合监督检查内容,实现对外“监管常态化”;推行对内“综合查一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数字化监管,提高管理对象风险自动感知、预报预警能力,及时发现问题。
强化监督检查结果应用。建立监管数据库,实现监管问题数字化,问题整改留痕化,责任追究规范化,通过大数据分析,汇总“常见病”“多发病”等,预判相关地区、对象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管理。
强化水利安全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鼓励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
五、深化改革创新,激发水利发展动力
(一)数字赋能,全面推进水利数字化改革
以水利数字化改革作为深化水利改革的总牵引、总抓手,统筹推进水利数字技术应用和制度创新,构建成熟完备的水利数字化应用体系和制度体系,实现“制度”“治理”“智慧”整体跃升。
按照全省数字化改革的要求,全面梳理水利部门的权力事项、责任清单、服务清单,按照系统分析V字模型,迭代升级水平台,完善“五个一”公共支撑体系,深化水灾害防御、水资源保障、河湖库保护等核心业务智能应用。全面推进水利数据治理,分领域制订水利数据标准和数据资源目录,建立全省统一水利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建立并落实“一数一源”的数据管理机制,推进省市县三级水利数据归集入仓,实现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共建共享和动态更新。
构建水利数字化决策体系,通过大数据分析、AI等手段,依托业务经验,不断调优水利“数智”应用模型,提高水旱灾害、水资源、河流湖泊、水利工程等风险预警预判预测能力,变被动防御为主动防御,逐步实现水利大脑把握宏观态势,辅助科学决策。构建水利数字化服务体系,聚焦企业群众办事事项和关心关注问题,优化“浙里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流程,实现水利事项“掌上快办”;打造洪水风险、用水安全、美丽河湖等可视化应用场景,为社会公众提供风险预警、涉水生产、亲水休闲等公共服务,实现涉水服务“一端”查询。构建水利数字化执行体系,实施水利“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数据交换共享、打通业务应用、优化办理流程,逐步实现掌上办公;通过BIM、CIM、GIS等现代高新技术手段,逐步构建数字流域、水利工程三维模型等,将工程建设运行方案、应急预案等程序化、流程化、敏捷化,提高响应效率和执行效能。构建水利数字化监督体系,实现督查监管事项一网通办,完善信用管理评价体系,加强信用监管。构建水利数字化协同治理体系,融入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利用好“基层治理四平台”,形成水利治理体系闭环。
建立统一规划、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数字化改革工作机制。省级部门着重做好顶层设计,明确职责分工,统一制定总体方案,建立标准统一的规范规程体系,统建统管省级水平台;省市县及工程建设单位、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感知能力建设、数据归集和特色应用建设。省市县三级数字水网数据标准一致、接口连通、模块相融,数据来源明确、产权明晰。水利系统内数据按权限开放共享,公共部分面向社会公开。
专栏九 全面推进水利数字化改革
迭代水利六大核心业务综合应用。水资源保障综合应用,提升城乡供水数字化管理协同应用,开发水资源管理、数字节水、水资源调度配置等应用场景。河湖库保护综合应用,开发完善水域动态监管、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岸线保护利用监管、河道采砂监管、水域管理范围划界、涉河涉堤建设项目监管、河湖长制等应用场景。水旱灾害防御综合应用,建设完善各大流域防洪减灾数字化平台,开发江河湖库水雨情监测在线分析、洪水预报二期、山洪防御、重点流域动态洪水风险预报预警、旱情监测分析、可视化指挥调度等应用场景。水发展规划综合应用,开发数字规划、规划服务、计划管理、部门预算管理等应用场景。水事务监管综合应用,提升工程建设、工程运管、农村水电站管理、农村水利信息管理等应用,建设水土保持、水利督查等应用。水政务协同综合应用,建设人力资源、干部管理、财务管理、科技管理、党建、智慧后勤等应用。 完善“五个一”公共支撑体系。包括一朵云、一个数据中心、一张水利图、一个水利大脑、一套建管保障机制。依托全省政务云,按照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要求,省级建设厅本级数据仓和数据共享交换通道,市县建设本级数据仓,实现数据信息全接入和按权限共享开放,完善数据备灾机制。与自然资源部门密切协作,制作集基础地理、水利工程、河流水系等要素于一体的全省“水利一张图”,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定期更新底图数据,省级统筹开发地图服务。结合数据处理、机器视觉、智能算法、水利模型等能力建设,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水利大脑。建立健全数字化建设、应用、推广、运维等方面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评价标准,落实工程带数字化措施,建立省市县数据归集管理、平台建设等协调机制,跨部门数据共享、应用建设等协同机制。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机制。 |
(二)依法治水,完善水法规制度供给
进一步完善富有浙江特点的水法规体系,制订“十四五”立法规划,全面评估分析现行法规规章,推动《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修订。研究制定《浙江省河长制工作规范》,完善各级河长工作标准;探索制订水生态保护修复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加强水法规宣传教育,形成依法治水的良好氛围。
试点先行,推动完善水利治理体系。推进流域化管理,出台钱塘江等流域化管理意见,以曹娥江为试点推进流域系统治理。依托浙东引水工程,在杭州湾南翼率先开展“浙江水网”区域试点,加强水量水质监测和统一调度管理。开展山区、平原不同类型县域水利现代化试点,推进松阳、德清等水利治理现代化综合试点工作。
(三)两手发力,形成水利投融资良性机制
继续发挥政府投入在水利投融资领域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等政策,积极争取加大对幸福河湖、农田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产业基金支持方向的重大水利项目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积极盘活水利资产。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资产管理,推行水利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实现“水利资产资源化、水利资源产品化”。优化供水工程原水水价形成机制,充分体现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更好反映供需关系、体现资源价值、生态补偿等要求。挖掘水资源、水空间的多维价值,总结推广丽水“河权”到户、青田“河权”质押贷款等试点经验;结合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试点、安吉县域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和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探索水生态价值转换途径。推进河湖库疏浚砂石资源科学利用,统筹河湖整治、调蓄洞库建设的砂石资源价值开发。
加强政银企合作。激励金融机构扩大水利信贷规模,改革水利工程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各种融资形式,推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产权质押业务;研究水利资产未来收益证券化,探索采用REITs、PPP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投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实力的国企、民企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浙江水利建设管理,在创新模式、增强活力、形成示范等方面发挥优势。
(四)科技创新,增强水利发展动能
建立健全水利科技创新机制。完善科研项目立项、科技创新激励、“产学研用”联合攻关和科研成果共享应用等机制,健全水利科技成果评价、登记、发布和推广制度,完成10项以上水利技术地方标准制(修)订,进一步完善水利标准体系。
加强重点领域科学研究。在洪水预报、河口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数字水利等重点领域加强科技攻关;建立“揭榜挂帅”制度,将浙江沿海及平原地区风浪研究等关键技术项目和重大应急攻关项目列出榜单,鼓励有能力的领军人才积极竞争。
注重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遴选发布水利新技术推广目录(清单),探索水利新技术先行先试机制,推广水利先进适用技术40项;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建立联合基金,打造先进实用技术成果供需信息平台,培育水利科技产业联盟,建立跨部门跨单位强强合作和共同投入机制。
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河口海岸、节水灌溉、防灾减灾等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建设,新建一批水利科普教育、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和水利实训基地,扩建研究院科研基地,推动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
(五)守根铸魂,弘扬先进水文化
健全水文化顶层设计,制定全省水文化建设规划。把文化建设理念贯穿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全过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结合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创造一批富有浙江特点、河湖特色的水文化成果。打造流域和区域水文化品牌,保护传承大运河、良渚水系、通济堰、古海塘、曹娥江大闸等水利工程文化价值,挖掘大禹、马臻、苏东坡、潘季驯、黄光昇、汪胡桢等治水人物故事,传承浙江治水历史文脉。
加强水文化遗产保护,全域调查重要水利遗产,出台重要水利遗产调查等规范;推进水利工程遗产认定,制定水利工程遗产认定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组织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等;推进遗产保护修复基地和实验室建设。合理布局全省水文化场馆,建设海塘博物馆、浙东运河文化园、宁波水利文化园等;不断完善和提升中国水利博物馆设施与功能;加大水文化研究、展示、宣传、教育力度。
挖掘新时代水文化内涵,凝炼艰苦创业的大禹精神、自力更生的乌引精神、砸锅卖铁的海塘精神、以人为本的抗台精神、科学创新的治水精神、新时代勇立潮头的浙江水文化精神;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积极选树践行新时代水利精神的先进典型。利用数字化手段丰富水文化传播形式,深化“浙江省亲水节”“同一条钱塘江”等特色水文化品牌活动,开设水文化大讲堂宣传水文化,开发一批水利文创IP产品,推动水文化传播有力有效。
(六)建强队伍,助力水利高质量发展
加强基层水利队伍建设。办好厅属院校,支持扩大招生,加强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利用市场化的手段,培育专业化队伍,服务基层水利;建设产教融合的基层人才培养基地,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加大对基层水利员扶持力度,深化职称改革,贯通技术技能职业发展通道;送培训下基层,开展组团服务和技术帮扶;探索定向委培,“订单式”培养一批基层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
加强高精尖人才培养。强化党组织对专家人才的团结、引领、保障和服务;健全人才培养体系,选树技术学术权威、专业领域带头人,遴选储备一批优秀青年技术骨干,厚植人才梯队,增强队伍发展后劲。围绕防汛抗旱、工程除险、水情预报、数字化等领域,组建5支以上高级别专家组,建设10支左右高水平技术创新团队。
加强专业干部培养。树立担当实干导向,注重在重大斗争一线和紧要关头考察识别干部,依托重大项目、重要任务、重点课题,加强实践锻炼,锻造“五强”班子,提升干部“七种能力”,打造一支与新时代水利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化水利干部队伍。
提升厅属单位支撑服务能力。加强杭嘉湖水利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建设;支持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建设成为有水利特色的较高水平本科院校,持续推进提升服务水利行业能力研究平台建设,开展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推进南浔分校区建设;争取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建立分校区;深化推进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等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打造成工程设计施工与投融资功能为一体的支撑服务浙江水利发展的大型水务平台。
六、投资估算及空间衔接
(一)投资规模测算
规划水利建设项目300个,总投资9065亿元。实施类项目共247个,总投资6655亿元,其中:“十三五”已开工100个,已完成投资715亿元,“十四五”计划完成1117亿元;“十四五”计划新开工重大项目146个,总投资3728亿元,“十四五”计划完成1913亿元;面上项目1项,总投资829亿元,“十四五”计划完成797亿元。储备类项目共53个,总投资2410亿元,“十四五”主要开展前期工作。
不同类别工程投资:“十四五”计划完成投资3827亿元,其中,海塘安澜千亿工程551亿元,占14.4%;水库增能保安工程722亿元,占18.9%;平原高速水路工程1045亿元,占27.2%;主要江河堤防工程347亿元,占9.1%;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294亿元,占7.7%;幸福河湖工程586亿元,占15.3%;数字水利工程52亿元,占1.4%;乡村振兴水利工程230亿元,占6.0%。
(二)国土空间衔接
坚持“多规合一”,合理安排水利工程建设空间布局,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规划衔接融合,以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为依据,编制浙江省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构建规划水利基础设施“一张图”。建立水安全保障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协调机制,根据重大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变化,动态调整和优化空间信息。
“十四五”期间需新增用地13.9万亩,新增用海规模1.1万亩。
七、环境影响分析
列入本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符合已批复的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防洪规划等要求,符合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规划工程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保障能力,总体上有利于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为全面提升全省水安全保障能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重大水利工程对环境的局部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期,经分析并经类似工程验证,这些影响是暂时且可控的,只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重视可能存在的不利影响,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时优化调整实施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轻或避免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不存在重要的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角度评价,规划是可行的。
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依法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约束和生态空间保护要求,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坚持绿色发展,尽量保持河流、岸线自然形态,提倡采用生态型治理措施,并注意与城市景观、生态环境的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要优先保障河流基本生态环境用水,维护江河湖库合理水位。优化工程方案设计,从生态环境角度提出切实可行有效的保护、减缓和补偿措施;对直接影响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和重要目标的项目,优化调整项目布局和选址。加强跟踪监测评估,对可能受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加强监测与保护,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八、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建统领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为实现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营造“忠诚干净强政治,担当作为兴水利”的干事创业氛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强化廉政监管。
(二)加强组织实施
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明确各级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强化闭环管理。各级地方政府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补短板、解决防洪薄弱环节等重大部署,省级建立“十四五”期间解决防洪薄弱环节的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表格化清单式推动规划实施,限期完成任务。加大督察激励力度,对已列入省政府督察激励事项的水利建设投资项目落实、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和水库系统治理(除险加固)工作任务,定期进行督察,对任务落实情况良好的市(县、区)进行激励。
(三)强化要素保障
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补助支持;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争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利用好土地出让收益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建设的政策。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空间规划保障重点,提高集约节约用地用海意识,积极争取将规划重大水利项目纳入国家规划。
(四)加强部门协同
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加强省级部门衔接协调,确保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任务、重要改革顺利推进。畅通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衔接渠道,积极争取上级指导与政策支持。依法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探索创新社会公众参与治水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涉水事务的监督和参与程度。
(五)加强监测评估
开展规划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规划实施成效评价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估。规划重大水利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列入项目库的重大水利项目仅作为审批、核准、建设的前提条件,不作为必须开工的约束性任务。根据规划评估情况,综合研判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与需求变化,经深入论证后提出规划调整意见,按程序动态调整。
(六)强化履职担当
全省水利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强化履职作为、担当奉献精神。省级水利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通过“三服务”等形式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地方水利部门要加快前期工作,抓好工程建设,加强总结研究,推动规划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