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素有“黄帝缙云、人间仙都”之美誉,也是国家生态县、浙江省森林城市、浙中南“养生福地”。近年来,缙云县财政局聚焦高质量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统筹资金、谋划政策,全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加快城乡融合步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生态“含绿量”成就缙云发展“含金量”。缙云县先后荣获国家生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省级以上荣誉11项,3次夺得全省治水领域的最高荣誉“大禹鼎”。
探索“湿地修复+”模式 提升乡村生态福祉
因地制宜开展小微湿地生态治理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的有益探索,安排资金4000余万元,支持建设龙湖坑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对龙湖坑出水进行尾水处理,有效解决上游农业面源污染及农村生活污水污染。2022年以来,累计安排资金9600余万元,用于巧溪人工湿地公园项目建设,采用抗水力负荷冲击强的“生态塘+潜表耦合湿地”工艺组合,确保新建溪流域光瑶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标准,并利用人工湿地的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支持将其打造“水生态”科普基地,成功创建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探索“水域整治+”模式 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2022年—2023年,缙云县落实资金2.8亿元,以零直排助力“源头治水”,成功创建成全域“污水零直排区”。2023年筹措资金1.1亿元,支持镇级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完成清洁排放改造工程、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截污纳管工程等,县域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7.9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95.16%。2019—2023年,累计安排资金3.1亿元,支持开展好溪流域综合治理,推进壶镇至仙都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县城排水防涝综合治理工程、东渡段防洪堤水生态提升工程等工程建设。安排资金4000余万元,保障农村饮用水长效管理、污水处理、污染源现场监管等,全县13个常规地表水监测显示,18个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4个出境交接断面水质及水环境功能区、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实现100%稳定达标,
探索“土地整治+”模式 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以生态型土地整治理念,改善乡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多维度问题,激活生态治理与乡村振兴融合并生,全县“十二五”以来,投资超5.7亿元,支持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93个共计23万余亩。2019年—2023年,安排资金1.92亿元,支持胪膛村、昆洪村、蟠龙村等开展土地整治工作,新增水田面积2100余亩。2021—2024年,安排中央山水资金、地理标志物资金、区域协调资金等2200余万元,支持打造“茭白—麻鸭共生”模式,整治农田面源污染,构建立体种养系统,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三重叠加,支持缙云“茭鸭共生系统”入选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并作为中国山水工程典型案例,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大会(cop15)颁奖典礼上进行展示。
探索“林地治理+”模式 助牢乡村生态安全屏障
2022年以来,统筹安排各项国土绿化美化项目资金1700余万元,落实病虫害防治资金290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900余万元,支持开展美丽林相建设,着力推进千万亩森林质量提升、“一村万树”示范村等建设工程,探索“亩均+”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推动生态保护、提升GEP总量、农旅融合发展三联动,同时支持实施人工造林、补植改造、封山育林等营林措施,改善森林面积流失、维护生态平衡,加快建设群落结构复杂稳定、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保护功能强的森林生态系统。截至目前,缙云林业用地面积达158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0.7%,森林覆盖率达78.36%,成为浙江省重要的生态保护屏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