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提醒信息 |
继续教育规定: 1、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期内应当达到注册机关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2、一级造价工程师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注册两个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 继续教育包括:有关国家机关、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的面授培训、远程教育(网络)培训、学术会议、学术报告、专业论坛等活动。 3、二级造价工程师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80学时。注册两个专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