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市监公〔2023〕26 号
根据《“浙江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浙市监标准〔2022〕 7 号),经第三方评价、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企业投资工 业项目“标准地”管理规范》(DB33/T 2172-2018)省级地方标准等 100 项标准为 2023 年“浙江标准”,现予公告。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8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3年“浙江标准”认定名单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