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4 | 信息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项目提出单位、技术归口单位及承担单位: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 经专家组论证评估,现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见附件)。本计划共计12项,均为推荐性标准制定项目,完成期限为两年。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及三省一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的程序规定,按计划完成标准的制定任务,并将各阶段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及时报送项目牵头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沪市监标技〔2022〕552号).pdf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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