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规定,现下达《2023年第四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共31项,详见附件)。
请省级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要求,及时通知标准起草单位抓紧启动标准制修订工作。同时,要加强组织协调,督导起草单位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将按程序延期或终止。
联系人:郑勤,联系电话:0571-89761453;电子邮箱:zjbz2012@126.com。
附件: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四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含附件.pdf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