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订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规格标准
发布时间:2023-03-27 | 信息来源:日本厚生劳动省

2023年3月23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323第1号公告,修订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规格标准。主要内容包括:(1)修订部分食品中磺胺噻唑等多种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部分修订限量如下表所示;(2)规定硝苯胂酸(nitarsone)等3种药物为食品中不得检出成分;(3)修制订食品中硝苯胂酸(nitarsone)等成分的检测方法。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磺胺噻唑等农兽药的限量变化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生效。

农药名称

食品名称

修订最大残留限量(mg/kg)

现行最大残留限量(mg/kg)

磺胺噻唑(Sulfathiazole)

牛、猪和其他陆生哺乳动物的肉、肝脏、脂肪、肾脏、其他可食用部分

/

0.1

甲基立枯磷
(Tolclofos-methyl)

球茎甘蓝

0.04

2

氟虫吡喹(pyrifluquinazon)

未成熟豌豆

1

0.3

噻唑磷(Fosthiazate)

芋头

0.01

0.03

嘧菌胺(mepanipyrim)

大葱(包括韭葱)

8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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