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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口迁入和生育登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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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办理生育登记时,户口不在宁波,现已将户口迁入宁波,先前办理的生育登记是否会有影响?对之后生育津贴的申领是否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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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北仑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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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女士: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生育津贴申领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

工作人员7月15日10:58与您电话联系,申领生育津贴需提供的资料为出院小结、《生育津贴申领个人承诺(委托)书》,不需要提供生育登记表。您可于生育次月通过“浙里办”APP提交申请,“浙里办”APP办理步骤为:打开“浙里办”APP—定位至“北仑区”—搜索“浙里医保”—我要报销—生育津贴支付—进入办事,填写完善信息后,在上传材料环节,“病历及证明”版块将出院小结拍照上传;在“生育津贴申领个人承诺书(委托书)”版块点击“去签章”完成签名后提交申请。 

经办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74-89384709。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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