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召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
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一周年恳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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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下午,省医保局召开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一周年恳谈会。省公安厅等部门以及部分市县政府和医保局、医药机构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艾川出席恳谈会并讲话。 会议认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颁发施行一年来,浙江省高度重视《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第一时间邀请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领导前来授课指导,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六个一”行动。医保基金监管各方责任落实更加到位,齐抓共管氛围更加浓厚,监督检查方式更加多元,长效监管机制更加完善,专项整治成效更加明显。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落实落细《实施意见》的各项部署,扎实做好常态化监管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方责任。站在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强化分工合作,抓实多方联动。进一步畅通省市县三级联动,强化医保行政部门与经办部门的内部协同,完善医保与公安、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发挥常态化监管合力。三是强化数据赋能,创新监管方法。充分发挥数据的作用,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升问题线索发现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到政策宣传常态化、案件曝光常态化、树立正面典型常态化。五是打造过硬队伍,守住安全底线。深入贯彻《医保基金监管领域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加强监管队伍管理,确保监管干部廉洁用权、秉公执法。 会上,各与会单位结合具体工作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并对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强化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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