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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793325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4-02-02
发文字号: 浙政办函〔2024〕8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24-793325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4-02-02
发文字号: 浙政办函〔2024〕8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温州湖雾岭隧道改扩建段收费事项的复函
  • 日期: 2024- 02- 06 14: 29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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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温州湖雾岭隧道改扩建段收费有关事项的请示》(温政〔2024〕1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温州湖雾岭隧道改扩建段自2024年2月23日起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请做好相关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温州湖雾岭隧道改扩建段收费事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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