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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793326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4-01-26
发文字号: 浙政办函〔2024〕7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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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4-01-26
发文字号: 浙政办函〔2024〕7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设置收费站和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 日期: 2024- 02- 01 14: 44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浏览次数:
  • 字体:[ ]

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批准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项目收费站设置及车辆通行费收费事项的请示》(台政〔2023〕62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项目在通过质量检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沿线设泽国、温岭城区、新河等3个收费站。该项目为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0年。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中电建路桥集团(温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该项目与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一期、台州湾大桥及接线高速公路分别相交于大溪枢纽、滨海枢纽,为准确计量车辆通行费,对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一期、台州湾大桥及接线高速公路里程予以重新明确,具体事宜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公布。

附件: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里程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里程表

一、收费标准表

类别

客车

货车、专项作业车

车型分类

车公里费率(元/车公里)

车次费(元/车次)

车型分类

车公里费率(元/车公里)

1类

≤9座(且车长小于6米)

0.4

5

2轴(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0.450

2类

10—19座(且车长小于6米)

0.4

5

2轴(车长不小于6米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0.841

乘用车列车

3类

≤39座(且车长不小于6米)

0.8

10

3轴

1.321

4类

≥40座(且车长不小于6米)

1.2

15

4轴

1.639

5类

/

5轴

1.675

6类

≥6轴

1.747

注:1.客车车辆通行费由车次费、里程费和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三部分组成。

  2.货车、专项作业车车辆通行费由里程费和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两部分组成。

  3.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4.马家山隧道叠加1元/车次。

  5.大溪二号桥起点至滨海枢纽主线桥25.892公里为连续高架桥,分段里程及具体叠加通行费标准如下:

区间

大溪2号桥起点—泽国

泽国—

温岭城区

温岭城区—新河

新河—

滨海枢纽(沿海高速)主线桥

连续高架桥里程(公里)

2.244

6.888

4.812

11.948

叠加标准(元/车次)

0

2

1

3

二、里程表

(单位:公里)

Dingtalk_20240201143855.png

附件下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设置收费站和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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