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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1/2013-788068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文机关: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3-03-25
发文字号: 浙委办发〔2013〕21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1001/2013-788068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文机关: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3-03-25
发文字号: 浙委办发〔201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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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日期: 2023- 08- 15 17: 40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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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25日

浙江省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2013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切实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法治浙江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助推加力。

一、坚持不懈开展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以及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持续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宪法和法律实施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把宪法学习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宪法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反腐倡廉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积极开展刑法修正案(八)、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宣传,努力贯彻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二、大力开展民生法制宣传。针对今年涉及民生领域新颁法律法规较多的情况,及时了解、密切掌握公众的法律新需求,开展优质高效、具体实用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针对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就业、交通、出行、投资等方面新颁法律法规的实施,开展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机动车使用和管理、出入境管理、证券投资、边防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针对当前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中产生的法律服务需求,开展预防电子商务犯罪、网络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和食品药品、消防、卫生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公民权益保护,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信访群众合理诉求表达、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精神卫生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举措。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学法用法重点对象的不同特点,分类指导,强化举措,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作为重中之重对象,带动和促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

进一步完善、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机制,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逐步开展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在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依托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开设省管领导干部学法专栏,继续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走进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并将其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常规化法制学习内容。开展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完善公务员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公务员学法考试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法制教育内容。

推进法制教育进校园、进基地工作,加大法制教育内容在浙江特色德育教材中的比重,研究落实中小学校法制教学课时制度,逐步实现每学期中学不少于4课时、小学不少于2课时的目标。加强学校法制课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培训一批中小学法制教育教师。组织开展第三届“法在心中”青少年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形式。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第二课堂”建设,开展省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特色宣传教育展示活动。从2013年起至2014年末,每个市至少建有一所集学习、培训、实践、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青少年法制教育课外实践基地。结合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特点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律需求调查研究,制定出台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意见。

总结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及时交流经验,树立典型,大力宣传,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

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创新发展。认真总结“法律六进”工作经验,落实工作指导标准,召开工作推荐会,努力丰富内容、创新途径、提升效果,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动态化、常态化、规范化。按照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部署,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继续实施“法制宣传浙江行”项目,开展法制宣传校园行、乡村行、社区行、企业行系列活动。

五、积极运用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继续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宣传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扩大“法治关注”、“流动大舞台———法制宣传浙江行”等电视栏目的社会影响力。总结运用新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经验,深化以“浙江普法”为品牌的法制宣传新媒体建设。办好以“浙江法治在线”为龙头的普法互联网群。依托新浪微博打造涵盖全省普法微博的政务微博统一发布平台。开展普法微博创作、征集等活动。提高浙江普法手机报、浙江普法短信质量,扩大读者群。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在各类新媒体开设“‘六五’普法进行时”宣传专栏(专题),宣传展示各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举措和先进经验。加大新华频媒、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做好法制好新闻评选、宣传工作,使法制宣传教育更贴近现实,更符合实际,更好地服务群众。

六、推进浙江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总结各地各部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经验,结合实际制定指导意见。积极搭建法治文化创建平台,实现法治文化与浙江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的有机融合,特别是与“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的有机融合,培育省级法治文化建设品牌。依托“浙江法治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文化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全省民间法治文艺创作大赛获奖作品巡回展览、法治动漫展览和论坛等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开展全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推荐申报工作,加强法制公园、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基层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发挥图书馆、文化场馆作用,培育一批省级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积极引导社会各单位广泛参与法制宣传教育。

七、深化基层法治实践。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强化具有浙江特色的基层依法治理各项载体建设,全面总结基层依法治理的浙江经验,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推进基层法治创建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12〕59号),对2008年以来被评为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单位进行复评,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指标体系建设,完善考核办法,提高创建质量。稳步推进省级“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探索制定省级“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鼓励扶持政策。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深化高校和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按照全国普法办和省有关部门要求,协助做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

八、认真组织“六五”普法中期督查。部署开展全省“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制定督查标准及办法。围绕中央关于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的要求,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政法系统等单位的督查。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地各部门普法工作进行抽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全面落实。

九、加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和研究。组织、整合、协调社会普法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作用,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开展“六五”普法讲师团、普法公益使者、普法志愿者和省级普法联系点交流、学习活动。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要求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如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推进依法治国,更好地创新发展等课题,为法制宣传教育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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