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1/2013-788038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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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3-02-19 |
发文字号: | 浙委发〔2013〕6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1001/2013-7880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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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
发文机关: |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3-02-19 | ||
发文字号: | 浙委发〔2013〕6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秀单位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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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2012年,我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切实加大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力度,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农村整体面貌显著改观,农民生活品质持续提高,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根据2012年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评分结果,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宁波市等63个单位(名单见附件)2012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秀单位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按照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深化各项改革,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2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秀单位名单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3年2月19日 附件 2012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秀单位名单 一、优秀市 宁波市、绍兴市、杭州市、丽水市、金华市、温州市 二、优秀县(市、区) 桐庐县、杭州市余杭区、杭州市萧山区、临安市、淳安县、余姚市、慈溪市、宁波市鄞州区、奉化市、象山县、洞头县、泰顺县、苍南县、瑞安市、德清县、长兴县、嘉善县、海盐县、海宁市、绍兴县、诸暨市、嵊州市、金华市金东区、金华市婺城区、东阳市、义乌市、龙游县、江山市、开化县、嵊泗县、舟山市普陀区、玉环县、临海市、天台县、台州市黄岩区、丽水市莲都区、龙泉市、遂昌县、青田县 三、优秀省直单位 省农业厅、省委组织部、省林业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海洋与渔业局、省人力社保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信联社、省卫生厅、省统计局、省教育厅、省电力局、省环保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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