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10/2023-786584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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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6 |
索引号: | 002482410/2023-7865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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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
发文机关: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3-06 | ||
发文字号: | -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
修 正: |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普法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浙江省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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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普法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浙江省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之年。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普法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市场监管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求,全面落实浙江省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以六大行动为路径,十项内容为重点,切实开展市场监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以高质量普法服务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持久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普法载体的布局持续优化,年度新增培育创建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8家以上,累计建成75家以上;普法文化创作力度加大,全省系统年度累计制作普法微视频作品50部以上;全省系统普法人才积极性充分调动,组建100人以上的普法讲师团;学法考法活动机制化常态化推进,全省系统参与率和专业知识达标率均达100%;普法与立法、执法、执法监督、日常监管等法治实践的融合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全省系统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法治文化进一步浓厚。 二、以六大行动为路径促进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一)沉浸式开展“普法下基层”。紧扣基层关切,强化基层联系机制,问需于基、问计于基、问效于基,全面部署推进“普法下基层”。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好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在全省系统引导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思维,积极塑造市场监管特色的法治文化。同时,鼓励基层创新,打造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积极探索形成理论性成果。 (二)梯队式推进“基地全域创建”。以“基地全域创建”为目标,积极丰富内涵,不断拓展外延,突出路径创新,持续优化普法载体布局。坚持“示范引领、典型带动、稳步推进、均衡发展”原则,坚持梯队式培育创建,分阶段、分批次、分区域,逐步推进全省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全覆盖。 (三)靶向式组建“普法讲师团”。进一步发挥全省系统公职律师等法治人才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组建全省系统普法讲师团。推动讲师团结合自身业务特长,聚焦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消费者三个维度,积极回应法律服务需求,提供“点单式”“定制式”普法服务,切实提高精准普法效果。 (四)数字化推动“智慧普法”。把握数字化普法发展动态,加强数字化普法工作研究,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内容和载体。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推进“互联网+普法宣传”,积极探索“智慧普法”。充分运用好典型案例、优秀普法视频等作用,推进普法模块在省局已上线的各大数字化改革项目中的应用与实践,将普法融入市场监管执法、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充分运用数字化信息智能推送等形式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宣传,满足各层次各群体法治需求,打造线上法治宣传新平台。 (五)案例化评选“十佳法宣”。坚持法治导向、问题导向、创新导向、实践导向和效果导向,实事求是、突出特色,力求凸显法治宣传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宣传十佳案例评选活动,进一步总结推广全省系统法治宣传工作实践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 (六)常态化开展“学法考法”。持续优化升级“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学法考法”应用模块,坚持以考促学、以学促干的目标,按照“月学季考集中赛”的模式,常态化机制化组织全省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法活动,切实提升市场监管干部法律知识水平。 三、以十项内容为重点推进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场监管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动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重要学习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全过程。充分运用普法宣讲、业务培训等形式以及新媒体新技术、普法阵地等载体,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坚持弘扬宪法精神、贯彻实施宪法。要准确把握我国宪法根本的政治原则、至上的法制地位、显著的人民属性、独特优势、重大作用。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坚持将宪法普及与普法工作相结合,宪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融合,拓宽思路、把握重点,突出特色、创新方式,深入推进宪法宣传教育,让宪法信仰植根人心。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激励和教育全省系统干部职工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严格遵守者、自觉运用者、坚定捍卫者。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规范化。建立党内法规制度和法律法规联动宣传机制,持续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发挥考核监督“指挥棒”作用,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纳入考核,通过平时督促和年底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推动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深度融合。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把民法典的学习宣传纳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阐释好民法典确立的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五)深入宣传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高质量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以宣传市场监管部门为执行主体的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普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优化提升法治环境,推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提高供给质量为方向,认真宣传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通过培训、学习研讨、宣讲等方式,推动质量强国深入人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大力宣传《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持续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 (六)深入开展“重点节日、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行业宣传日等重要、特殊时间节点,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社会公众集中开展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打造个性化、专题化普法产品,结合“普法下基层”活动,开展“法助共富 法护平安”“4·26知识产权日活动”“质量月活动”“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市场监管治理现代化”等主题普法活动,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有力推动广大干部职工、市场主体、社会各群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普法工作跟着重点工作走”的理念,围绕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召开等重大事件和重大活动,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对标省委提出的“八个高地”“十个着力”目标任务,以法治宣传教育助推市场监管现代化先行。 (七)深入开展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培育法治文化、法治信仰、法治精神,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与普法宣传工作相融合,繁荣市场监管法治文化作品创作,通过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等活动,汇聚优秀普法课件、微电影、短视频、海报、文创产品等市场监管原创普法资源成果,逐步实现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建共享。发挥道德文化与法治文化的相互促进作用,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八)深入提升市场监管干部法治素养。多措并举提高市场监管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形成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部门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部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全年不少于四次。做好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提高市场监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常态化开展全省系统“学法考法”活动,组队参加总局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编印常用法律依据选编、典型案例汇编,让法治思维成为市场监管干部履职尽责的内在自觉。 (九)深入提高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的匹配度。聚焦提升市场监管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市场监管普法向纵深发展。通过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实现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日常监管全过程。在地方性法规制修订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争取最大共识。组织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保障顺利实施。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过程。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增进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预防、教育功能。 (十)深入构建市场监管“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基础工作。更新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主体、整合普法资源。积极运用新媒体推进网络普法,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全面提升网络普法影响力和覆盖面。加快普法阵地建设,梯队培育创建市场监管法治宣教基地。在全省系统选出一批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有区域代表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积极创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着力提高基地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推动有形覆盖转向有效覆盖,切实打造形成具有市场监管辨识度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 四、以制度机制为保障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把推进市场监管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守法普法领域重大问题。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统筹推进,谋划和落实好普法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 (二)健全制度保障。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发挥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形成法制机构牵头协调、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和领导机制。落实普法经费,列入本部门、本单位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省局将定期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督查、督导,积极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督促推动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普法宣传教育相关各项任务。 (四)培育推广典型。鼓励和支持各地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加强培育普法宣传教育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普法宣传教育示范点,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成果宣传和典型推广,形成良好氛围。 联系人:李蕾,电话:0571-89762231 附件: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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