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审计厅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3-01-05 14:31
  • 来源: 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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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高质量推进主动公开。1.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及时公开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规范做好《浙江省审计听证程序操作办法》公开。2.加强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公开。今年分别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开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工作报告。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在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94条;在“聚焦审计”专栏公开信息50条,在省部级以上媒体刊发宣传稿件143篇次。4.加强预决算等信息公开。通过省政府网站、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厅预决算、采购等相关信息8条。5.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报送、公开机制。今年以来共报送规范性文件1份。

(二)高标准优化依申请公开。1.处理程序进一步规范。规范完成依申请公开件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探索事前介入模式,主动指导市县审计机关做好政务公开。2.沟通服务进一步提升。注重换位思考、柔性答复,积极稳妥引导申请人进行合理诉求9人次。3.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参与合法性审查9次,提出意见建议13条。

(三)高品质强化政策解读。1.解读质量全面提升。切实履行政策解读主体责任,厅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今年发布政策解读6期,其中厅长解读2期。2.解读形式全面创新。采用简明问答和事例、音频视频等方式,创作了“一图读懂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等新媒体作品。3.解读互动全面深化。充分利用“审计意见征集”栏目等倾听群众关于政策制定的意见建议。主动深入企业群众面对面开展意见征集和政策解读。

(四)高水平优化平台建设。1.网站管理不断优化。完成网站移动端建设、适老化和无障碍适配。开展自查整改28次,栏目调整16次,审核整改网站外链180条。2.政务新媒体管理不断规范。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厅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06条,今日头条号发布信息445条,完成省政务平台转发宣传任务75件。3.内容审核不断严格。注重稿件备案审核,采购监测服务,加强政务发布平台运行维护管理。

(五)高效率强化机制保障。1.加强组织保障。厅信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协调会,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并通过厅长办公会议审议。2.高效落实任务。围绕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厅办公室及时梳理重点内容,清单化推动落实。3.加强培训指导。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定期选派市县审计干部配合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在浙政钉工作群发布政务公开资料,加强业务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1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1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1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我厅在推动政务公开方面进行了一些创新和探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公开形式有待丰富等。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保障。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政务公开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方向不偏、焦点不散。完善厅党组、信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指挥领导机制,注重加强体制机制研究,进一步细化信息发布、内容审核、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内容,同时针对第三方评估指明的问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对照检查,力促政务公开优质高效。

2.坚持内容至上,深化权威解读。主动加强与省政务公开办沟通对接,对重大行政决策解读进行主题策划,综合运用媒体聚焦、数字图解、视频展览等多种方式,有重点、多角度、深层次地引导公众读懂、读深、读透审计权威发布信息。同时,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征集意见建议,审视政策执行情况,为高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夯实基础。

3.坚持扩宽渠道,扩大宣传影响。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发挥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厅管媒体作用,及时、准确发布审计要闻、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内容。推进网络新媒体运用,加强与网络媒体、第三方机构合作,创新开发代表“审计声音”的新产品。同时,积极联合审计署网站、《浙江日报》、浙江在线、新蓝网APP、今日头条号、省政府网站等多媒体平台公开发布审计信息,实现媒体同步发声、密集呈现。

4.坚持法治思维,强化依申请办理。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接收、办理、答复、寄送、存档等工作环节,不断完善法律顾问会商机制,避免出现信息公开不作为、错作为问题,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答复规范性,切实做到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浙江省审计厅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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