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3-01-17 19:04
  •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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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7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00条、政务动态信息470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00条。“浙江市场监管矩阵”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信息398条,订阅数230930,订阅数同比增长14.7%;“浙江市场监管矩阵”新浪微博共发布信息128条,关注量94984。承办省“两会”建议提案185件,其中主办31件(其中建议14件,提案17件),会办154件(建议74件、提案80件)。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执法信息公开,强化《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重要政策宣贯,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上门辅导等方式帮助相关企业加强对政策的理解,及时编发典型案例,增强执法震慑。围绕守护民生安全,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应用“阳光厨房”、“浙食链”、“你点我查”等数字化系统,打造共享共治的智慧监管格局,精心策划食品安全科普活动,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预警;加强产品质量信息公开,聚焦社会普遍关注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全链条公开全省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情况,规范公开产品监督抽查情况;开展安全文化“大宣传”活动,组织科普宣传“五进”活动,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开展专题宣讲、地铁投放短视频等方式进行多渠道科普。围绕“重要窗口”和共同示范区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共同富裕”专栏维护,及时发布相关制度、各地突出经验做法等内容;按季度公开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交办的重中之重工作完成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3件,2021年结转4件,办结81件。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组织学习上级部门有关保密审查的规定,将相关内容写入保密责任书,落实责任到人。指导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的通知》,明确依法分级发布抽检信息,规范发布程序,强化重点食品不合格信息管理;编制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建立门户网站专人定期巡查机制,安排人员定期巡查,及时处理内容未及时更新、错链、断链、严重错别字等问题,促进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化管理。完成门户网站适老化和移动端改造,提升群众访问体验。建立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AB岗互查机制,通过随时看、抽查看等保障措施,确保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频率要求。

(五)监督保障

制定我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将相关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督促逐项抓好落实。组织开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办公室综合业务培训班,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行授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0

2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7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54.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3

6

0

0

0

0

7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1

0

0

0

0

0

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1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5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0

0

0

0

0

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5

6

0

0

0

0

8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1

0

1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重要政策法规解读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实效有待进一步探索等问题和不足。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推动全省市场监管改革发展事业,高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力度、优化方法、谋实举措,力争政策解读质量更高、宣传普及面更大,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加提升。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重大主题策划。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等重大主题,紧盯扎实推进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等主题主线,谋划开展系列政策宣贯工作。二是拓宽政务公开载体渠道。聚焦3·15消费者维权日、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国际标准日等重要时点,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推动主题活动进一步向基层深入;积极适应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探索通过各类技术平台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创新政策解读模式。尝试在线直播、视频展播等方式增强解读活动的互动性;灵活运用互动试验、课堂小游戏、知识竞赛、答答星球等方式增加解读活动的趣味性;探索成立政策解读宣讲团,邀请业内权威专家“坐镇”增强解读活动的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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