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是否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
  • 日期:2022-09-16 17:24
  • 来源:浙江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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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号)第一条规定:“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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