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4-777466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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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4-12-31 |
发文字号: | 浙政发〔2014〕49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4-7774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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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
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4-12-31 | ||
发文字号: | 浙政发〔2014〕49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舟山边防检查站守卫群岛边关服务海洋经济模范边防检查站荣誉称号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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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边防总队舟山边防检查站承担着舟山口岸出入境船舶及人员的边防检查和监管任务,执勤范围覆盖舟山口岸1000多公里开放岸线和1300多平方公里开放区域。舟山边防检查站始终将维护口岸安全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把边检工作置于“安全国门”“平安浙江”建设大局之中,勇于担当,忠诚履职,攻坚克难,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服务。为表彰先进,学习先进,省政府决定授予舟山边防检查站“守卫群岛边关服务海洋经济模范边防检查站”荣誉称号。 希望舟山边防检查站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维护口岸安全、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再立新功。全省各地、各部门、公安现役部队要以舟山边防检查站为榜样,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加快建设“两美”浙江作出更大贡献。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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