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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9-78121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9-10-15
发文字号: 浙政函〔2019〕118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00-2019-0028
有效性: 有效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19-78121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9-10-15
发文字号: 浙政函〔2019〕118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00-2019-0028
有效性: 有效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绍兴市上虞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 日期: 2022- 07- 18 16: 19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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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调整上虞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绍政〔2019〕1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崧厦镇、沥海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绍兴市上虞区政府直辖。在此区域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事宜,由你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

你市和上虞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编制由绍兴市上虞区自行调剂解决。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绍兴市上虞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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