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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781055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6-17
发文字号: 浙政函〔2022〕88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00-2022-0007
有效性: 有效
废止时间: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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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6-17
发文字号: 浙政函〔2022〕88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00-2022-0007
有效性: 有效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宋六陵保护规划的批复
  • 日期: 2022- 06- 21 16: 01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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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公布宋六陵保护规划的请示》(绍政〔2022〕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宋六陵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是实施宋六陵保护和管理工作的依据,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并与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三、规划中涉及的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编制具体方案并按程序另行报批。

四、你市要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强化宋六陵的保护和管理,认真落实各项保护措施,有效维护周边环境风貌,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安全完整。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宋六陵保护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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