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781061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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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2-06-14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发〔2022〕38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2-7810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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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体育 | ||
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日期: | 2022-06-14 |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发〔2022〕38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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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请做好近期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函》(体发电〔2022〕48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2022年是政治安全大年,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尤为重要。近期随着体育赛事活动的复苏,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有所增加。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以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牢守住体育赛事活动安全底线,为党的二十大和我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氛围。 二、推动落实“五个一”工作举措 (一)健全一项工作机制。由体育部门牵头,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银行业保险业监管、气象、通信管理等部门和残联参与,建立体育赛事活动应急工作机制,在重大赛事活动举办前进行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加快形成职责清晰、协同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一个应急预案。省体育局要指导各地做好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严格落实“一赛事一方案”要求,各类体育赛事活动都要制定灾害性天气等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预案包括实时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防范、比赛中止或延期、应急救援等内容。承办方承担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直接责任,负责开展体育赛事活动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及安全工作方案,推动落实各项具体措施。 (三)落实一份责任清单。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夯实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工作责任。根据“谁审批(备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第25号)、体育总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体规字〔2021〕3号)要求,制定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赛事活动组织者的主体责任,明确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各自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四)开展一次专项排查。各地要于2022年6月底前对体育赛事活动和公共体育设施开展一次摸排检查,准确掌握体育赛事活动开展和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等基本情况,排查体育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和漏洞,发现问题要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体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专业指导和服务,对涉及赛事活动和体育设施的重大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省体育局要进一步梳理全省体育赛事活动,督促各地、各单位及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五)举办一期专题培训。围绕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举办的基本条件、标准、规则和程序,面向各地体育部门和马拉松、航空体育、综合格斗、亲水运动等赛事活动项目承办单位及体育行业企业负责人等,举办一期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专题培训,切实增强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与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我省体育赛事活动质量和水平。专题培训工作由省体育局组织实施,并于2022年7月底前完成。 三、强化组织实施 各地要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扎实推动“五个一”工作举措落实落细,有效防范化解体育领域风险隐患,确保体育赛事活动安全举办,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设区市于2022年7月底前将“五个一”工作举措落实情况报送省体育局。省体育局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指导服务,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有关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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