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780515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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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5-23 |
发文字号: | 浙政函〔2022〕78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2-7805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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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 | ||
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2-05-23 | ||
发文字号: | 浙政函〔2022〕78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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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设立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的请示》(绍政〔2021〕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以下简称绍兴片区)。绍兴片区规划面积115平方公里,空间范围包括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的全部区域。四至范围:东至华舍街道东边界、钱清街道东边界,南至华舍街道南边界、钱清街道南边界、杨汛桥街道南边界,西至杨汛桥街道西边界,北至钱清街道北边界、杨汛桥街道北边界。 二、绍兴片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紧扣“高质量”和“一体化”两个关键,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全力落实省委、省政府“四大建设”决策部署,打造全国一流临空智造区、杭绍同城合作创新区、绍兴未来城市实践区,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三、绍兴片区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整合提升全省各类开发区(园区)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的体制架构,遵循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与绍兴市柯桥区综合设置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协调。 四、绍兴市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发展方式,落实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高起点编制完善相关规划,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政策,加快推动绍兴片区高质量发展。 五、省级有关部门和杭州市政府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加强对绍兴片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帮助,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体制创新、开放合作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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