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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779025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体育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3-21
发文字号: 浙政发〔2022〕8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22-779025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体育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3-21
发文字号: 浙政发〔2022〕8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的通知
  • 日期: 2022- 04- 06 11: 12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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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省体育局组织开展了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工作,并对首批申报创建的县(市、区)进行了考核验收。经研究,省政府同意命名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区、萧山区,宁波市鄞州区、奉化区,温州市鹿城区、瓯海区,湖州市吴兴区,德清县,安吉县,海宁市,绍兴市柯桥区、上虞区,义乌市,舟山市普陀区,温岭市,青田县为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

希望被命名的县(市、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发展体育事业,为高水平建设现代化体育强省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2321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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