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781198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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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9-08-13 |
发文字号: | 浙政函〔2019〕85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9-7811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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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 ||
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日期: | 2019-08-13 | ||
发文字号: | 浙政函〔2019〕85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吴越国王陵等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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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安吉县、义乌市、武义县人民政府: 杭州市政府《关于批准公布〈吴越国王陵钱霮墓、康陵、钱宽水邱氏墓保护规划(2019—2035)〉的请示》(杭政〔2019〕42号)、安吉县政府《关于要求公布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城城墙文物保护规划〉的请示》(安政〔2018〕90号)、义乌市政府《关于要求公布黄山八面厅、古月桥保护规划的请示》(义政〔2019〕18号)、武义县政府《关于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吕祖谦及家族墓保护规划〉的请示》(武政〔2019〕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吴越国王陵钱霮墓、康陵、钱宽水邱氏墓和安城城墙、黄山八面厅、古月桥、吕祖谦及家族墓等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以上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应分别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并与相关专项规划衔接。保护规划中涉及的文物保护与展示、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编制具体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有关市、县(市、区)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认真组织实施保护规划。要切实加强和改善文物保护管理,正确处理文物保护和展示利用的关系,统筹做好文物本体、相关遗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周边环境的保护工作,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安全和完整。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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