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779430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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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2-03-30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函〔2022〕23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2-7794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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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 ||
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日期: | 2022-03-30 |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函〔2022〕23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沪杭甬高速公路萧山收费站搬迁有关事宜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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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集团,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省交通集团《关于沪杭甬高速公路萧山收费站搬迁及开通运营的请示》(浙交投〔2022〕31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沪杭甬高速公路萧山收费站搬迁有关事宜的意见》(浙交〔2022〕27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沪杭甬高速公路萧山收费站搬迁至S2高速公路里程桩号K38+520处,在工程通过质量检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沪杭甬高速公路新增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政办函〔2020〕19号)执行。具体收费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公布。 二、省交通集团要认真做好沪杭甬高速公路萧山收费站搬迁工作,优化交通组织方案,完善相关道路标识,确保平稳有序。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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