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779026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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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3-18 |
发文字号: | 浙政发〔2022〕9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2-7790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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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 ||
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2-03-18 | ||
发文字号: | 浙政发〔2022〕9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三批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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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全域旅游发展,经验收评定,省政府同意命名杭州市萧山区、宁波市鄞州区、湖州市南浔区、嘉兴市南湖区、平湖市、绍兴市越城区、金华市金东区、兰溪市、衢州市衢江区、常山县、舟山市定海区、云和县为第三批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巩固发展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优质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优化文化和旅游发展环境,为高水平建成现代化旅游经济强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力量。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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