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778625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重大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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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2-01-22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发〔2022〕6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2-7786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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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重大项目建设 | ||
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日期: | 2022-01-22 |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发〔2022〕6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202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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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2022年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2022年实施计划项目表》由省发展改革委另行印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2022年实施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浙政发〔2018〕14号)精神,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二十条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89号)要求,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工作要求,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扎实推进优结构、扩投资“1+9”行动,奋力交出扩大有效投资的高分答卷,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目标。 1.扩大有效投资。确保2022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2.优化投资结构。力争2022年先进制造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和民间项目投资,占全省投资比重分别超过19%、15%和24%;先进制造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民间项目投资,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山区26县投资增速快于面上投资增速;交通投资与2021年持平。 3.抓好重大项目。2022年安排省“4+1”重大建设项目843个,年度计划投资10972亿元。其中:交通重大项目121个,计划投资2267亿元;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重大项目154个,计划投资5018亿元;高新技术与产业重大项目568个,计划投资3687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围绕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谋划一批交通、能源、农田水利、防灾减灾等重大项目。围绕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谋划一批“大好高”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改造、现代物流、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等项目。围绕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谋划一批大科学装置、5G、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围绕提升生活品质、改善城乡环境,谋划一批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生态环保、城市管网更新改造等民生项目。 (二)统筹招大引强和激活民资。实施招商引资指导政策,建立健全全省统筹、省级部门分工合作、市县主动承接的协调机制,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龙头、“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等高质量企业和项目。支持省属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重大项目,服务全省发展大局。加强对民营企业投资的服务保障,落实向民间资本集中推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长效机制,2022年每个设区市至少推介10个项目。 (三)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完善省市县领导三级全程联系服务、省市县长项目工程、重大项目协调例会、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等机制。按照新建项目开工率一季度达到30%以上、二季度达到60%以上、三季度达到85%以上的要求,加快推动甬舟铁路、浙能六横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浙江省全民健身中心等301个项目新开工,加大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力度。确保一季度续建项目100%复工,加快金甬铁路、杭绍甬智慧高速公路杭州至绍兴段、中法航空大学等542个项目建设。编制2023年拟开工重大项目清单。 (四)促进资源要素向重大项目集中。加强对省“4+1”重大项目的土地、能耗、资金等资源要素保障。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加强低效用地再开发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争取更多重大项目纳入国家能耗单列范围,建立能耗“双控”、能效标准与重大项目联动机制,优先保障高效低耗项目用能。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加强项目常态化储备、债券使用管理,力争覆盖省以上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推动省产业基金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未来产业等领域,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抱团增信。落实全要素精准直达最优项目机制,让最优项目通过市场化机制最快得到最优要素资源配置。 (五)营造最优投资环境。全面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高、服务水平最优的投资环境。建立“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张作战图、一个服务小组”的重大项目工作机制,提供个性化、保姆式服务。深化投融资体制创新,巩固“标准地”、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测绘验收“多测合一”“多验合一”等改革,鼓励使用“资源+项目”、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开发(EOD)等投融资新模式,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迭代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确保投资项目网上统一收件、统一审批、统一出件,建设“浙里投资”在线应用场景,提升投资项目审批和服务效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同。实施优结构、扩投资“1+9”行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专班运作、统筹协调,省级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确保全省投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落实市县责任。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健全投资工作专班,切实完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及时解决审批报批、要素保障、征地拆迁等问题,提高重大项目建设效率。各设区市根据各自投资总量增长目标和全省投资结构目标,制定本地区投资结构优化和投资效益提高目标。 (三)加强监督激励。对各地、各单位扩大有效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实行动态监测、月度通报,落实投资“赛马”激励机制,形成齐心协力促投资、你追我赶抓项目的浓厚氛围。 附件:1.2022年省级有关单位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22年优结构、扩投资“1+9”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3.2022年11个设区市投资总量增长目标表 附件1 2022年省级有关单位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2 2022年优结构、扩投资“1+9”行动 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3 2022年11个设区市投资总量增长目标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202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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