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785553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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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2-11-17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发〔2022〕67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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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其他 | ||
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日期: | 2022-11-17 |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发〔2022〕67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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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精神,全面建设高水平县级医院,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原则,强化县域医共体引领带动作用,深入实施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专项行动,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和均衡布局,优化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强服务效能,全面建设高水平县级医院,奋力打造“两个先行”的标志性成果。到2025年,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稳居全国前列,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山区26县和6个海岛县县级医院全部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能力水平,每个县至少有1家医院主要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达到三级医院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硬件设施提升改造行动。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一院一策”,按照整体迁建一批、提标扩容一批、综合改造一批的思路,同步推进院区合理扩容和内部空间优化,加快县级医院基础设施标准化与绿色低碳建设。到2025年,县域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达到3.7张/千人,床均建筑面积不小于《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21)规定。 2.强化医用设备配置。编制县级医院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清单,根据县域人口数量、医疗服务需求,适度超前提升配置标准。全面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设备购置投入政策。单独编制山区26县和6个海岛县县域配置计划并予以适当倾斜。 (二)医疗技术能力攀登行动。 1.提升医疗技术服务水平。支持服务能力较强的县级三级医院提升临床诊疗服务能力,打造区域医疗中心。按照强核心专科、抓重点专病、补薄弱专科原则,以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推动省级县域龙头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进心血管、癌症、儿童医学、老年医学等专病诊治中心建设。推广内镜介入等微创手术和多学科诊疗(MDT)、中西医结合诊疗等模式。到2025年,打造一批临床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县级医院出院患者手术占比、微创手术占比、三四级手术占比分别达到35%、15%、15%以上。 2.建强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中心。提升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水平。加强县域医共体专科互补配合,畅通急危重症紧急救治通道。拓展“浙里急救”平台功能,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快速共享。到2025年,县域内建成分工明确、区域协同、分级救治的胸痛、卒中、创伤救治网络,每个县建成标准化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各1家。 3.推进传染病诊治能力建设。选择区域内实力最强的1家县级医院作为县级定点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感染病区或感染楼,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立院区。提高县级定点医院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呼吸、感染、重症医学等配套专科建设,健全传染病常规筛查、实验室及影像检查、患者留观和住院治疗等功能,扩增重症监护病区床位,确保相关实验室具备县域内常见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提升疫情期间病区快速转换能力。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完善事先介入机制。 (三)人才学科强基提质行动。 1.强化人才高质量培养培训。实施定向培养计划省级统筹,充分调动省内医学高等教育资源对接各地需求,加大财政补助力度,有序扩大培养规模,强化定向培养毕业生履约监管。有序扩大医学院校招生规模。开展县级骨干专科医师培训,提升县级医院医师专业技能和临床服务能力。推动在岗医务人员学历提升,重点面向山区26县和6个海岛县,开展本科学历专业人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联合培养。到2025年,年招录定向培养本科层次占比不低于85%,5年履约率不低于90%,山区26县和6个海岛县县级医院硕士以上医务人员占比不低于8%。 2.加强县级医院学科建设。鼓励县级医院与省市医院联合开展面向基层的适宜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等。支持有条件的县级医院建设区域中心实验室。在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中设立县域专项,鼓励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省市临床研究科研项目。培育县级龙头学科发展,择优遴选县级龙头学科列入省市共建学科。到2025年,龙头学科建设实现县域全覆盖。 3.优化人才招引政策。研究制定县域卫生专项人才招引培育政策,科学设置分类引才目录,建立健全人才薪酬、奖补和激励机制,鼓励申报省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通过柔性引才、退休人员返聘等方式,拓宽县域引才渠道。到2023年,各县(市、区)出台卫生专项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招引培育激励政策。 (四)医院管理科学高效行动。 1.提升医院运营管理能力。围绕人、财、物、技等核心资源,聚焦关键环节和流程管控,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综合运用医院评审评价、医疗质量绩效分析、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方式,推进业务管理、基础设施运行管理与经济管理深度融合。加强医院内部绩效管理,强化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分配挂钩。启动实施县级医院管理人才培训计划。到2025年,县级医院流动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小于30%,床位使用率控制在90%—95%。 2.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推进县级必设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建立纵向覆盖村卫生室、横向覆盖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县域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健全完善院、科两级责任管理体系,医共体内部实行医疗质量安全同质化监管。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持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扩大处方审核和点评范围,促进合理用药。加强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评。 (五)县域能力整体强化行动。 1.增强县域医共体辐射带动作用。以高水平县级医院为龙头,深化县域医共体“一家人、一本账、一盘棋”改革,加快提升成员单位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支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到2025年,三分之一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床位使用率稳步提升,村级医疗机构规范化率达到90%以上。 2.深化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加大对山区26县和6个海岛县的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集中力量做强1家县级综合医院,做优中医和妇幼医疗机构。推动设区市实施山海协作,市级三级甲等医院加大对县级二级医院帮扶力度,提升医院专科水平和管理能力。到2023年底,实现县级二级医院专科帮扶全覆盖。 (六)智慧医院培优增效行动。 1.打造整体智治的县域“健康大脑”。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数字化改革,完善“健康大脑”体系,构建县乡村三级健康地图,形成区域疾病图谱与个人健康画像,实现全民全程数字化管理。建立县域数字化专病中心,形成筛、防、管、治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一地创新、全省应用机制,推广“浙医互认”“浙里急救”“浙里护理”“浙里健康e生”“浙里中医”等重大应用。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云诊室”建设和人工辅助诊断技术应用。到2025年,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在基层普及率达到100%,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云诊室”实现全覆盖。 2.全面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集成医院医疗、护理、患者服务、运营管理等系统,建立医院智慧管理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通过数字应用为患者提供候诊提醒、智慧预约、智慧结算等服务。到2025年,三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达到5级,二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达到3级以上。 3.持续推进县域医疗信息互联互通。加快建设数字医共体,推动医疗健康数据标准化,实现医共体医疗健康信息统一集中存储和管理,实现成员间信息与数据联通共享。加快提升县域病理、影像、心电等平台医疗数据质量。推进巡回医疗车、健康方舟医疗数据实时共享,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到2025年,县域全民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达到四级水平。 (七)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行动。 1.完善财政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公共卫生服务等投入政策。省级财政统筹县级医院补助资金,支持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统筹整合资金资源,对发展成效显著的县级公立医院给予激励奖补。严禁违规新增举借长期债务,加快化解县级公立医院开展基本建设、购置设备形成的存量长期债务。到2025年,力争实现2020年底前形成的存量长期债务全部化解。 2.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设区市定期开展价格调整评估,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启动价格调整工作。在价格调整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到2024年,全省完成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理顺基层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比价关系。到2025年,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35%以上。 3.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市级统筹和县域为主的分级诊疗协同机制,合理拉开统筹区内外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间(含医共体内成员单位)报销比例。完善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点数法付费,扩大同病同价病组范围。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逐步拓展在线支付功能。逐步提升县域医保基金支出占比。落实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医保支付政策。 4.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的干部任命(提名)权,深化医疗卫生单位高级职称自主评聘改革,牵头医院等级为二级甲等以上的县域医共体,可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聘。县域医共体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可以按照不高于牵头医院等级标准核定,牵头医院未定等级的按照不高于二级乙等医院标准核定。县域医共体新增的中高级岗位预留一定数量,用于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同时向偏远山区、海岛等条件艰苦的分院和急诊、儿科、影像等一线业务科室倾斜。 5.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院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对薪酬水平明显偏低的县级公立医院加大保障力度。健全县级公立医院薪酬总量专项激励机制,增加薪酬总量不计入薪酬水平和总量核定基数。到2025年,县级公立医院在收支平衡前提下,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6%左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政府承担建设高水平县级医院主体责任,统筹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县级医院制定医院建设发展计划,加强资源配置,明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具体举措。坚持把党建工作贯穿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部门协同。省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类资源配置向县级倾斜。机构编制部门健全县级医院和县域医共体编制管理政策。财政部门健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发挥财政投入引导和激励作用。医疗保障部门完善医保支付和价格政策,落实医疗机构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比例和起付标准。教育部门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力度。人力社保部门完善县级医院人员岗位设置、职称晋升办法和薪酬制度。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建设等部门加大对县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三)加强考核评估。建立以重大医改政策落实情况、县域就诊率和群众满意度等重要评价指标完成情况为核心的考核评估机制,将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情况纳入健康浙江、综合医改考核与绩效评价范围,并与相关项目财政补助挂钩。鼓励地方大胆探索,形成更多有原创性、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各地、各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精准支持。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做好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正面典型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的良好氛围。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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