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31/2022-785901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经济体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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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浙江省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2-11-17 |
发文机关: | 浙江省发改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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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2-11-17 | ||
发文字号: | 浙发改体改〔2022〕283号 | ||
有效性: | 225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关于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的任务落实分工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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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衢州市营商办: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法规〔2022〕1562号)要求,现将《浙江省关于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的任务落实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加快研究制定具体配套措施,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附件:浙江省关于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的任务落实分工方案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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