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2-01-31 12:04
  •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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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mpa.z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890328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政府信息公开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我局组织召开各类新闻发布活动3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258条,推送微信1103条,微博发布信息61条。

一是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2021年度2项重大行政决策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承办人大、政协建议提案41件,其中主办4件答复全文均已公开。二是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其中监督检查信息公告37期,抽检信息公告5期,全省各地市3期严重失信者名单公告和15条行政处罚信息。三是加强药物警戒信息公开,共发布22期风险警示。四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对我局年度部门预算和决算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新收到依申请公开件74件,结转上年依申请公开件共9件,共办结8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在办理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强化服务理念,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发布管理,严格保密审查工作并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促进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通过“浙江药闻”微信、抖音公众号,及时发布了很多药品科普方面的信息,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反响。对门户网站首页进行改版,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版面,增加政策文件及解读、药品监管重点领域的信息入口。

(五)监督保障情况

由办公室牵头认真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根据处室职能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指导督促相关处室按时回应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意见,以多种形式对规范性文件等进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开实效。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2021年度机关考核,作为评选评优的考核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31

1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46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5

19

0

0

0

0

7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4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8

14

0

0

0

0

5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3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2

0

0

0

0

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1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1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1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申请人申请撤回的)

3

1

0

0

0

0

4

(七)总计

59

23

0

0

0

0

8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重点工作成效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用数字化手段公开政府信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学习,对标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省域治理现代化等要求,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按照“整体智治”理念,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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