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779014 | 主题分类: | 院校管理 |
---|---|---|---|
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1-07-30 |
发文字号: | 浙政函〔2021〕80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779014 | ||
---|---|---|---|
主题分类: | 院校管理 | ||
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日期: | 2021-07-30 | ||
发文字号: | 浙政函〔2021〕80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筹建嘉善技师学院等2所技师学院的批复 |
|
丽水市、嘉善县人民政府: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筹建丽水技师学院的请示》(丽政〔2020〕25号)、《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筹建嘉善技师学院的请示》(善政〔2020〕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吉云教育科技集团直接筹建丽水技师学院,学院性质为民办技工院校,业务工作接受丽水市人力社保部门指导和监督。同意在嘉善县中等专业学校的基础上筹建嘉善技师学院,学校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不变。2所技师学院筹建期均不超过3年。 二、你们要按照《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要求,坚持特色发展,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校园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队伍、实训基地和专业建设,加快推进各项筹建工作。省人力社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加强对筹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条件成熟时及时组织验收。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