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779090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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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1-02-07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函〔2021〕8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7790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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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 ||
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日期: | 2021-02-07 |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函〔2021〕8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钱江通道及南接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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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杭州市政府《关于实施钱江隧道及南接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请示》(杭政〔2021〕4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钱江通道及南接线高速公路对部分货车实施差异化收费的意见》(浙交〔2021〕17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杭州市实施钱江通道及南接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对通行钱江隧道及南接线高速公路的5类(5轴)、6类(6轴以上)货车实施通行费优惠,其中钱江隧道路段按现行收费标准的8.8折收取、南接线高速公路路段按现行收费标准的4.0折收取。 二、实施时间为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6月30日。实施期间,如国家和省实施新的高速公路收费政策措施,再作相应调整。 三、杭州市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督促收费公路经营业主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确保收费方式调整平稳、路网运行安全有序。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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