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77710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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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11-16 |
发文字号: | 浙政发〔2021〕34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7771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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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1-11-16 | ||
发文字号: | 浙政发〔2021〕34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五批省级特色小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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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33号)精神以及省级特色小镇验收命名办法,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五批省级特色小镇审核验收工作。经研究,命名杭州医药港小镇、西湖蚂蚁小镇、滨江互联网小镇、余杭人工智能小镇、临安云制造小镇、镇海新材料小镇、余姚智能光电小镇、瓯海生命健康小镇、乐清湾电力科技小镇、文成森林氧吧小镇、德清通航智造小镇、嘉兴马家浜健康食品小镇、嘉善归谷智造小镇、金华新能源汽车小镇、义乌丝路金融小镇、武义温泉小镇、玉环时尚家居小镇、庆元香菇小镇为第五批省级特色小镇。 希望第五批省级特色小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准确把握发展定位,聚力发展主导产业,完善产业配套设施,促进产城人文融合,开展改革探索试验,全力打造特色小镇升级版,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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