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773986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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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0-07-09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函〔2020〕38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7739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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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 ||
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日期: | 2020-07-09 |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函〔2020〕38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杭宁高速公路仁和收费站至南庄兜收费站路段部分客车通行费收费方式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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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杭州市政府《关于调整杭宁高速公路余杭至杭州路段小客车通行费收费方式的请示》(杭政〔2020〕10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杭宁高速公路仁和收费站至南庄兜收费站路段1类客车通行费收费方式的意见》(浙交〔2020〕50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杭宁高速公路仁和收费站至南庄兜收费站路段、部分客车通行费收费方式,即对仅行驶杭宁高速公路仁和收费站至南庄兜收费站之间路段,并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记账卡的浙A牌照1类客车免收通行费。开始时间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确定并公布,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24时。 二、由此形成的车辆通行费差额部分由杭州市余杭区政府负责补偿给相关高速公路业主单位。 三、杭州市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提前制定相应预案,确保收费方式调整平稳有序。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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