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774018 | 主题分类: | 院校管理 |
---|---|---|---|
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3-20 |
发文字号: | 浙政函〔2020〕21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ZJSP00-2020-0005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774018 | ||
---|---|---|---|
主题分类: | 院校管理 | ||
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0-03-20 | ||
发文字号: | 浙政函〔2020〕21号 |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ZJSP00-2020-0005 |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正式设立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
|
湖州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 湖州市政府《关于请求正式设立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湖政〔2019〕53号)和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要求正式设立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浙教规〔2020〕1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正式设立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系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由安吉宇翔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举办,近期规划办学规模5000人,办学地点为安吉县灵峰南路438号。 二、学院要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和发展重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三、举办者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持续投入保障机制建设。湖州市和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学院建设发展的指导、支持力度。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