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777496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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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12-23 |
发文字号: | 浙政函〔2020〕130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ZJSP00-2020-0027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7774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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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 ||
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0-12-23 | ||
发文字号: | 浙政函〔2020〕130号 |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ZJSP00-2020-0027 |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州市南浔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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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湖州市南浔区部分镇行政区划的请示》(湖政〔2020〕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南浔镇行政区划,将南林、朱坞、辽西3个社区,东迁、镇北2个居民区,江蒋漾、宝山、戴家桥、直港巷、马嘶、洋南、庠上、方丈港、祜村、东上林、同心、东迁、圣驾桥、英雄、富强、浔北、李家河、丁家港、联谊、堰四、朱坞、辽西等22个行政村划出,改由湖州市南浔区政府直辖。调整后,南浔镇辖11个社区、1个居民区、30个行政村,镇政府驻人瑞路388号。 同意调整双林镇行政区划,将三田洋、坞仁、西阳3个行政村划出,改由湖州市南浔区政府直辖。调整后,双林镇辖30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全兴路1号。 同意撤销旧馆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湖州市南浔区政府直辖。 在湖州市南浔区政府直辖区域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事宜,由你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 你市和南浔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编制由湖州市南浔区自行调剂解决。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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