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传、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林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以及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