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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9-776717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9-08-04
发文字号: 浙政办函〔2019〕53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19-776717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9-08-04
发文字号: 浙政办函〔2019〕53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椒江大桥和椒江二桥收费的复函
  • 日期: 2019- 08- 13 14: 50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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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台州市政府《关于要求取消椒江大桥和椒江二桥收费公路项目的请示》(台政〔2019〕29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椒江大桥和椒江二桥收费的意见》(浙交〔2019〕135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取消椒江大桥和椒江二桥收费项目,同时取消椒江大桥收费站和椒江大桥收费站椒江二桥收费点(补票点)。具体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另行通知并向社会公布。

二、台州市政府要切实做好取消收费后的相关工作,确保平稳有序。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政办函〔2019〕53号.pdf

附件下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椒江大桥和椒江二桥收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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