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776717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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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9-08-04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函〔2019〕53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9-7767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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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 ||
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日期: | 2019-08-04 |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函〔2019〕53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椒江大桥和椒江二桥收费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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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台州市政府《关于要求取消椒江大桥和椒江二桥收费公路项目的请示》(台政〔2019〕29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椒江大桥和椒江二桥收费的意见》(浙交〔2019〕135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取消椒江大桥和椒江二桥收费项目,同时取消椒江大桥收费站和椒江大桥收费站椒江二桥收费点(补票点)。具体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另行通知并向社会公布。 二、台州市政府要切实做好取消收费后的相关工作,确保平稳有序。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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