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776721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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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9-06-24 |
发文字号: | 浙政函〔2019〕6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ZJSP00-2019-0018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9-7767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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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日期: | 2019-06-24 | ||
发文字号: | 浙政函〔2019〕65号 |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ZJSP00-2019-0018 |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江山仙霞岭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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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审批江山仙霞岭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请示》(江政〔2019〕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山仙霞岭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9—202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江山仙霞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矢量化后总面积6991.11公顷,其中核心区2979.31公顷、缓冲区765.22公顷、实验区3246.58公顷。 二、你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切实保护好珍稀濒危动植物;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保护工程、科研宣教等建设项目管理,提高科研监测、科普宣教、资源保护能力。 三、你市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资金保障,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实现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江山仙霞岭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批复.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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