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776665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
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9-04-04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发〔2019〕22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9-776665 | ||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
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日期: | 2019-04-04 |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发〔2019〕22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 ||||||||||||||||
|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19–2022年) 新材料产业是战略性、基础性产业,也是高技术竞争的关键领域。为加快发展新材料产业,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八八战略”为总纲,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以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重大装备、重大工程需求为导向,创新驱动,应用牵引,协同发展,开放合作,重点突破一批关键领域新材料,做大做优一批传统领域先进基础材料,谋划布局一批前沿领域新材料,推动料要成材、材要成器、器要好用,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产用协同良好、支撑服务体系健全,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富有特色和竞争力的新材料产业发展体系。 (二)行动目标。到2022年,新材料产业年产值突破1万亿元,比2018年增长53%以上,年均增长11.2%,产业规模稳居全国前4位;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 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培育8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20家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在大尺寸单晶硅片、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光学膜、钴新材料、稀土永磁材料、高纯电子化学材料等若干领域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创新能力明显提升。重点新材料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3%以上,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能力明显提升,企业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力争新建设7家以上国家级、省级新材料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引进和培育10家以上高水平研究院(所)等科技创新载体,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 集群优势进一步凸显。建成化工新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磁性材料、氟硅新材料和光学膜材料等若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基地。 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球知名新材料产业创新中心及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新材料研发和制造高地。 二、重点方向 (一)重点主攻一批关键战略材料。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及我省产业提升需要,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集成电路用关键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生物医药领域高端功能植/介入医用材料,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材料,电动汽车领域新能源材料、高性能磁性材料和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关键战略材料,突破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关和市场关,完善原辅料配套体系,提高材料成品率和性能稳定性,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应用。 (二)着力提升一批先进基础材料。以交通运输、船舶海工、能源石化、关键基础零部件领域用先进钢铁材料,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电力电子领域用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高端树脂、特种橡胶及工程塑料等先进化工材料,高性能化学纤维等先进纺织材料,结构功能一体化绿色建材等先进建筑材料为发展重点,大力推进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重点突破材料性能及成分控制、生产加工及应用等工艺技术,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质量稳定性和服役寿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先进基础材料国际竞争力。 (三)提前布局一批前沿新材料。瞄准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以石墨烯、金属及高分子增材制造材料、智能复合材料等前沿新材料为重点,加强基础研究与技术积累,注重原始创新,加快实现重大原创性突破。做好前沿新材料领域知识产权布局,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应用示范,逐步扩大前沿新材料的应用领域。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点品种、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工程。瞄准优势领域,围绕重大工程建设、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和数字经济、生物经济、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聚焦重点关键材料,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提高新材料产业的支撑能力。(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二)实施创新平台搭建工程。积极培育新材料领域高水平、高能级创新平台,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集聚一批全球高层次创新人才。(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有关设区市政府)
(三)实施重点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工程。依托高性能纤维材料、先进化工材料、有色金属加工等领域的雄厚基础,培育一批国际一流大企业、大集团。在半导体硅片、溅射靶材、石墨烯、光学膜、磁性材料、电子化学材料等优势领域,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领军企业、特色新材料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有关设区市政府)
(四)实施产业集聚工程。依托传统基础材料产业优势,布局建设化工新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两大千亿级新材料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先进基础材料。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端磁性材料、氟硅新材料、光电新材料等特色产业基地。培育杭州新材料企业总部、新材料研发基地,高水平建设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培育一批新材料主题特色小镇,建设一批特色新材料企业众创空间、孵化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有关设区市政府)
(五)实施特色新材料生产应用平台构筑工程。坚持需求导向、产用协同,围绕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发展需要,推动集成电路材料、新能源汽车材料、绿色建筑新材料等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构建上下游有效协同的新机制、新体制、新体系,填补生产应用衔接空缺,缩短开发应用周期,实现材料与终端产品同步设计、系统验证、批量应用与供货等多环节协同促进。(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建设厅,有关设区市政府)
(六)实施新材料重大项目示范工程。梳理新材料品种研发情况,加快推进重点品种产业化及规模化应用,通过重点领域应用示范推动重点新材料品种产业化。(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交通运输厅,各设区市政府等)
(七)实施产业创新发展服务机构培育工程。培育产业发展促进服务平台,建设一批新材料领域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区域中心,培育新材料检测、验证、性能评价服务平台,支持建立权威、开放共享的新材料数据库。(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与监测评价。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经信、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税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国资、地方金融监管、统计、电力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厅,统筹协调新材料产业发展重大政策和重点领域应用推广等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制定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加强监测评价。杭州、宁波、绍兴、嘉兴等重点市要建立相应机制,实现省市联动,合力推进。 (二)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制定地方版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在一定范围内实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统筹省工业和信息化等专项资金,支持新材料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生产应用平台、区域测试评价平台、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专家智库等建设。用足用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出口退税等税收政策。 (三)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优先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深化还款方式创新,对长周期、稳定运行的新材料企业按经营周期建立融资窗口指导制度。鼓励商业银行创新人才金融服务,制定新材料高层次人才专项贷款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创业融资提供平价信用贷款。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定向支持重大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和规模化应用项目。鼓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投资基金投向新材料重点领域,支持新材料企业在科创板、中小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四)加快新材料产品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出台相应政策,省市联动支持优势新材料产品的推广应用。“浙江制造精品”相关政策向新材料领域倾斜,适当增加新材料产品在“浙江制造精品”中的份额,让更多的新材料享受政府采购和国有投资项目采购等政策。加强新材料领域军民融合,推动军转民和民参军,提升新材料在军用领域的应用水平。 (五)优化产业发展服务与管理。培育发展新材料产业专业组织和服务机构,支持相关组织开展新材料产业研究咨询、国内外产业(技术)发展趋势及政策跟踪、重点新材料应用推广等活动。扶持产业发展服务机构开展“产学研用金”对接、军民融合对接,开展标准、知识产权布局和维权、产品展示、人才培训、技术交流等服务。加强新材料产业管理,完善新材料产业统计制度。发布新材料产业发展报告,加强新材料产业发展预警,引导和促进新材料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六)深化对外交流和人才合作。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新材料产业领域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及机构在我省设立新材料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支持省内企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不断优化新材料产业人才团队成长环境。 |
||||||||||||||||
打印 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