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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9-77650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9-11-17
发文字号: 浙政办函〔2019〕84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19-77650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9-11-17
发文字号: 浙政办函〔2019〕84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台州大环线收费的复函
  • 日期: 2019- 12- 19 14: 45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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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台州市政府《关于要求取消台州市大环线收费公路项目的请示》(台政〔2019〕36 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台州大环线收费项目取消收费的意见》(浙交〔2019〕192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取消台州大环线在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收费站、104 国道青岭收费站的合并收费及收费项目。具体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另行通知。

二、省交通运输厅要根据《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公路鉴定、验收、移交和对外公布等具体事宜;台州市政府要切实做好取消收费后的相关工作,确保平稳有序。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政办函〔2019〕84号.pdf


附件下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台州大环线收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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